目 录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概述
(二)、世界银行贷款的特点
二、制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的背景和依据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业务的迅速发展,客观上需要加强对债务的会计核算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业务有其特殊性,我国现有行业会计制度无法兼容并对其进行核算
会计核算上具有预算会计的特点
采用提款报账支付制
(三)、政府外债归口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为制定统一的转贷会计制度提供了必要条件
(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公布执行,为财政部制定统一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
会计年度
记帐方法
记帐货币
核算原则
会计科目
四、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的特殊科目
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核算的特点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效的核算。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取的核算。
(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回收与偿还的核算。
六、《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在实际运用中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不能满足最基层核算单位的需要。
(二)、新增科目的实用举例
(三)、偿债基金的不真实性。
内容摘要
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打破了过去僵化和封闭的理财观念,积极开拓对外融资渠道,通过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国家在统一外债管理方面逐步理顺了关系,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双边政府贷款的业务归口到财政部门管理,为了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债务管理,规范各级财政部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会计核算工作,财政部在1999年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这个会计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外债及其风险的管理,有利于提高国家的外债信誉,有利于有效管理和使用贷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