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会员中心
|
文档题目: |
论我国权力监督制度的完善-开题报告 |
 |
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6-09-16 18:33:36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浏览次数: |
54 |
下载次数: |
0
次 |
|
|
下载地址: |
论我国权力监督制度的完善 (需要:3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下载提示: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不退出登录1小时内重复下载不扣积分。
|
文档介绍: |
以下为文档部分内容,全文可通过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获取。也可加管理员微信/QQ:17304545代下载。
|
文档字数: |
|
文档字数:3722 论我国权力监督制度的完善-开题报告 一、文献综述 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权力是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它分为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两大类。狭义的权力指国家权力,即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阶级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本论文所称权力主要指国家权力。权力监督是指在国家权力的运行过程中,为确保国家权力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运作,而由权力监督机关和社会组织与社会及个体对其进行监视、督察、调控和纠偏的一种活动。 (一)国内研究现状 权力监督是政治领域的重要问题。白钢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中提出,我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了“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