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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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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6-09-16 18:26:55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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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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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9803 论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 【摘要】:罪案一旦发生,受害人及其家属、司法机关,以至普通一位具有正义感的市民,肯定都希望案件早日水落可出,将犯人绳之于法。要寻找真相破案,调查取证当然至关重要。千辛万苦搜集得来的证据,目的是要在法庭上证明罪案有否发生、嫌犯是否实施犯罪行为,一切都必须由证据来证实。然而,不是任何方式取得的证据都会被法庭采纳,更不是任何事物都可以用作呈堂证供。犹如我们看到一些取材自英美法系 (如中国香港) 审判方式的剧集,大家或会发现录音带、录像带等亦可作为呈堂证供。但是,我国的情况却不尽相同,因为我国属于大陆法系。那么,在我国哪些事物可以作为证据?如何取证? 证据的合法法性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中,收集和取得证据只能采用法律所允许的方法,任何法律禁止的方法证明的事实,则属非法证据,均不得采用纳为证据。例如透过威胁、侵犯他人、欺骗、侵犯隐私(如偷拍、盗取函件或电讯)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在立法上确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刑事司法发展过程中写下了新一页,将为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促进刑事司法程序的改进起了重大作用。
关键词:获得的证据;非法证据;违法行为
第一章: 刑事诉讼中获得证据之方法 1﹑案件发生后,是用哪些方法取得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已规定哪些方法,让我们探讨。
第二章: 非法证据的概念 1﹑对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订,其中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启动程序,审查程序,证据责任等事项,对该规则予以完善。 1.1.客观性。 1.2.相关性。 1.3违法性。
2、以下为非法取证行为: 2.1.以暴力方法取证。 2.2.以胁迫方法取证。 2.3.以利诱方法取证。 2.4.以欺诈方法取证。 2.5.以违法羁押的方法取证。 2.6.以其他方法取证。 2.7.非法实物证据取得的途径。
第三章:理论界对非法证据的内函有广义说两种认识 1.广义 2.狭义
第四章:两大法系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比较分析 1.非法言辞证据之证据能力的的规定比较 2.非法实物证据之证据能九的规定比较 3.“毒树之果”之证据能力的规定比较 4.两大法系中就非法证据之证据能力有不同规定之原因分析
第五章:非法证据的后果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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