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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浅谈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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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3-01 16:40:04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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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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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8094 浅谈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摘 要]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接受义务教育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对此,《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事关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现实生活中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个人主观方面的,也有社会客观方面的。只有把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来抓,各个组织和个人密切配合,采取各种措施,特别是法律措施,才能有效保护受教育权这一基本权利。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受教育权 法律保护 受教育权就是公民有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和物质帮助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经过我国劳动人民长期斗争取得并且得到了根本大法的确认和维护的。作为公民中一个特殊群体的未成年人,其受教育权又是什么呢?《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从不同角度作了规定。《教育法》第2条、第5条规定:“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宝监护人应当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学校和父母的共同义务,对未成年人来说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国家法律给予了特殊的关注和保护,使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更加充分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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