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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对订立保险合同的实践意义

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对订立保险合同的实践意义
上传会员: panmeizi
提交日期: 2014-02-28 14:55:21
文档分类: 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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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对订立保险合同的实践意义
【提要】合同的有效订立是合同关系产生的前提。在保险业实践活动中,人们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存在着模糊认识,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概念或含糊不清或混为一谈,导致保险合同纠纷的频繁发生。司法人员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中也是众说纷纭,进一步增加了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难度。因此,从理论上科学界定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的不同含义极有意义。
本文从分析一个典型案例入手,一方面就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了界定区分,对关于二者的概念混淆现象进行了澄清,论述了合同成立和生效各自不同的要件及两者的关系;另一方面,本文对涉及到与保险合同有效订立易产生争议的保险费交纳、保险单签发、保险人的承诺期限等实际问题进行了解析,并进而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保险合同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保险业迅速拓展壮大,同时,与保险关联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热点之一就是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公民、法人)之间关于承担风险的一种民事协议。根据此协议来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则应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在约定的人身保险事件如被指定的人死亡、伤残、疾病出现时,或期限届满如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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