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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婚姻关系中房产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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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3-09-12 12:54:47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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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关系中房产的性质
摘要 婚姻关系中,论房产的性质 关键词:婚姻法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制 物权法
【正文】 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前提,而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承担着繁衍人口,养老抚幼,组织社会生产和消费的各种功能。夫妻财产作为家庭实现社会职能的物质基础,其正常运转就需要法律来调整。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夫妻作为民事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经济活动当中来。因此,夫妻财产的相关事项须事先以夫妻财产制加以规范,以保障民事交易安全。自2001年我国开始实施经修正的《婚姻法》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解释(二)》),使现行《婚姻法》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具有了更大的可操作性。特别在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解释(二)》,进一步对新类型离婚财产纠纷进行了解释,对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房屋纠纷、知识产权的收益、股票、债券等进行的最新解释,适应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财产以及夫妻财产形态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存在的不足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的性质没有明确的解释。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特别是英美国家普遍流行的购房银行按揭制度的盛行,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订立前后通过按揭制度所取得的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明确,在离婚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对此的争议较大,而各地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也无法可依,出现了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案件。对此,我将从夫妻法定财产的法定范围、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立法意图、具体处理办法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夫妻法定财产的范围 按照夫妻财产制的发生根据为标准,可以分为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是婚姻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后未订立夫妻财产协议或所订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形式.约定财产制是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使用的夫妻财产制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制是夫妻双方根据自身的财产状况和利益需求,依法选择的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形式。约定财产制是夫妻人格独立、家庭地位平等的体现,因此这种立法例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肯定,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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