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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抵押权问题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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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3-09-12 10:46:23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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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问题浅析
[摘要]:抵押权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而终于奠定了今天的“担保之王”的地位。但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抵押权制度也在不断遭受社会实践的挑战,如何使传统的抵押权制度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以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笔者认为,应该围绕抵押权的价值目标而进行相应设计。 [关键词]抵押权 价值目标 实践发展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不履行时,可以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债的担保中一项重要权利,由于其具有保障债权实现的安全性较高,又不影响抵押物的使用权益,因此,在实践中广泛使用。在此,笔者就抵押权的产生与发展、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的价值目标、抵押权的实践发展四个方面进行一些浅析。 一、抵押权的产生与发展 早在古罗马时期,即产生了抵押权制度的萌芽。古罗马时期的抵押权,开始于农民与地主间的约定。其后,通过两位大法官的“萨尔维亚努姆令状”和“塞尔维亚那诉”以及后来的“准塞尔维亚诉”,才使得这种约定的抵押权获得了法律上的效力。抵押权也因此通行全国,与质权并存于罗马。但由于罗马当时没有抵押权登记制度,因此抵押权制度虽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周备,但第三人却易受伤害,特别是动产,极易隐藏,转移,毁弃或与其他发生混同。因此,抵押权在古罗马法中由于欠缺公示公信制度的保护而没有得到有效的利中的抵押权制度则较好的克服了这一缺陷,抵押权以在法院或市参事会进行一定的要式行为来代替占有转移,同时排除动产抵押,仅在极其例外的情况下才使一些不便转移的动产适用不动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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