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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遗嘱继承中的问题及其法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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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3-09-12 10:28:56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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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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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中的问题及其法律完善 [摘 要]笔者先后从罗马法中的遗嘱继承制度、我国古代遗嘱继承制度、我国现代遗嘱继承制度进行了论述。后又指出我国在遗嘱继承存在的法律问题,即遗嘱是否非经公证不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形式遗嘱在之后的司法程序中是否能立足。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在实践中难以辨别真假。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完善、修改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遗嘱继承 存在问题 完善建议 一、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理论及其法律、法规介绍; (一)、罗马法的遗嘱继承制度。 罗马法是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也是世界法律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法律体系之一。罗马法中的遗嘱继承制度,是以遗嘱继承为主,法定继承为辅, 因而十分强调遗嘱的形式,只有通过固定的仪式,遗嘱才被认为是有效的。罗马法的遗嘱继承制度是罗马司法体系中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现如今的遗嘱继承。古罗马时期,社会物质财富是非常有限的,人们有着极为强烈的家族观念,所有财产都归家族成员共同所有,在当时,财产继承并不是主要地位,仅为附属,继承则是指死者人格的延续。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财富越发增多,家族观念开始慢慢淡薄,个人对于财富的占有欲越发明显,逐渐从家族成员共同所有转变为社会成员个人所有,财产继承也就成为了继承的主要部分,直至发展到最后专指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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