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赋予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调解职能,相应的也规定了人民法院调解所遵循的原则和准则。民事诉讼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时,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有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国法治文化和长期司法实践的结晶,发挥了裁判所不可以比拟的作用,曾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而加以学习借鉴。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调解结案率逐年上升,很多法院都以此为工作重点,并进行了大量调研,从而调解本身的功能价值也在发生变化:实现了温情的正义;以自由、效率为价值取向;适应了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文化语境的需要。
从民事诉讼调解的性质出发,将理念性的规则浅析,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对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准确的定位并予以解决。本文从立法原则的冲突和实践操作中的不合理情况分析,浅谈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
除结语外,正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概述。对调解的含义和民事诉讼概念做简单区分,然后论述民事诉讼调解的性质,进而能更简洁明了的归纳民事诉讼的优点。
第二部分,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其中分为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法律规定上存在的问题、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浅析。
第三部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之设想。即:实行调审分离的诉讼模式;对诉讼调解的审级予以限制和明确限制调解的期限等等。
关键词 调解 民事诉讼调解 调审 调解的基础
目 录
摘要
一、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概述
(一)民事诉讼调解的概念和性质
1. 调解的含义
2.民事诉讼调解的概念
3.民事诉讼调解的性质
二、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法律规定上存在的问题
1. 赋予当事人反悔权与现代契约性质的冲突
2. 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为基础的规定与处分权原则的冲突
(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 调解主体身份的双重性
2. 诉讼调解缺乏审级限制
3. 诉讼调解无期限限制
三、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之设想
1. 实行民事审判调审分离
2. 限制诉讼调解的审级
3. 限制调解的期限
4. 确认调解过程中的是否适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原则
四、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