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房预售制度起源于香港,由霍英东创办的香港立信置业公司于1954年首创。由于房屋在施工中便被分期分批卖给投资者,就像落花片片飘落,故这种房屋销售模式又被称为“卖楼花”。随后香港其他地产商纷纷效仿,并迅速波及到东南亚地区,之后又很快传入中国内地。
最近一些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鉴于商品房预售能够有效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它与现房买卖成为了我国二种重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但是,由于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完善,由此导致的各种违约、纠纷、风险问题不断涌现。本文首先谈及了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然后对我国预售房制度所产生的交易违约、金融监管、产权纠纷问题进行了相关探讨,并在最后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 预售房制度 交易违约 金融监管 产权纠纷 制度完善
目录
摘要1
引言1
一、我国预售房制度的概念及特征2
(一)商品房预售的概念2
(二)商品房预售的特征2
二、由于我国预售房法律制度不完善所导致的交易违约问题3
(一)自然因素导致交易违约的问题3
(二)人为因素导致交易违约的问题3
三、由于我国预售房法律制度不完善所导致的金融监管问题4
(一)预购人定金用途的监管问题4
(二)开发商建设资金的监管问题4
(三)预售房售后抵押或抵押再售的监管问题4
四、由于我国预售房法律制度不完善所导致的产权纠纷问题5
(一)预售房重复预售、售后抵押或抵押再售的产权纠纷5
(二)开发商破产后预购人与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产权纠纷5
五、完善我国预售房制度的思考6
(一)建立和完善开发商信用管理体系6
(二)建立和完善预售房款专款专用的监督检查制度6
(三)建立和完善预售房单项建设资金审核机制6
(四)建立和完善预购人权益与他方权益的冲突解决机制6
结语7
参考文献8
致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