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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美国宪法判例中的财产权保护-外文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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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engcheng |
提交日期: |
2014-06-04 19:05:18 |
文档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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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判例中的财产权保护 (需要:5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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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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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字数:11700 中文字数:3139
美国宪法判例中的财产权保护 与民法上的财产权不同,宪法上的财产权主要是私人针对公共权力的侵害而享有的财产权利,其中当然包括排除公共权力对私人之间业已确立的特定财产秩序进行不当干预的权利。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国已经在一定意义和规模上存在了民法上的财产权保护规范,随着物权法规范的定立以及未来民法典的诞生,这种民法上的财产权保护规范体系将更趋完善,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没有分开宪法和民法上的财产权概念,就可能只满足于民法上的财产权保护,冲淡乃至“忽视了财产权之宪法保护这一课题本身的独立存在及其重大意义”,或者“把通过修宪完成这一课题的意义单纯地理解为是对民法上的财产权保护制度的一种确认或政治性的宣明,从而继续滞留于宪法乃是一部‘纲领性文件’的传统见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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