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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关于坏账损失核算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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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6-03-06 11:59:22 |
文档分类: |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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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坏账损失核算的探讨 (需要:16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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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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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3271 关于坏账损失核算的探讨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这种处理办法与客观事实不符,而且不 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坏账损失应作为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不仅吸收了备抵法的优点,而且能真实反映确认的收入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情况。 [关键词] 坏账损失;备抵法;会计差错更正 一、关于坏账损失核算的规定 对于坏账损失的核算有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两种,1992年颁布的分行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在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中选择使用,2000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直接冲销法,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在2000年12月29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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