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小矿企业会计规范管理的认识
随着矿产资源的紧缺,我国矿业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中小型矿业企业发展迅猛。目前,我国矿业经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以机械化为主的国有大矿;二是以半机械化或手工生产为主的乡镇小矿,本文称其为中小矿业企业。中小矿业企业多为民营性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组织灵活、简单,但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二是片面追求产量、利润最大化,对自然环境等公共利益考虑不够;三是过度集权,重视家族利益,在企业管理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四是逃避纳税、逃避债务的愿望较强烈。
一、中小矿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的问题
正因为有以上这些特点,我国中小矿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着如下问题:
1、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中小矿业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矿业那么明显,尤其民营矿业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的情况,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困难。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会计人员身兼多职。企业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按会计规范要求设置,有的小矿业企业干脆不设置会计机构,有的企业即使设置会计机构,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明。会计人员成了“保管员”、“采购员”、“办事员”、“接待员”等,将矿上的行政事务都推给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身兼数职,好像成了管理“全才”,但恰恰忽视了会计人员作好本职工作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