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状况
(一)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
(二)农村非银行类机构体系
(三)我国农村信贷资金供给总量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现存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一)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不足
(二)涉农贷款增长较慢,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少
(三)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四)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有限
(五)农村民间借贷行为日益活跃
(六)农村金融体制潜在的风险问题亦不容忽视
三、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
内 容 摘 要
经过近20多年的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我国形成了包括商业性农村金融、合作性农村金融和政策性农村金融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等,这一体系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社为核心,以部分民间金融为补充,在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农村发展的三大制约因素是劳动力供给总量过剩,农村劳动力的结构性失业问题日益突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造成了农民利益的流失;农村劳动力很难和资本结合。而资本在农村越来越成为一种希缺的要素,直接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要求来看,当前农村金融供给远远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金融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农村金融市场主体比较单一,市场体系不够健全,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农村金融体制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还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即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县城分支机构及其网点,要明确规定将其年度内新增存款用于支持“三农”发展的比例,否则,限制其在当地新增网点的设置及其某些金融新产品或业务的推广。
其次,积极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支农项目,各级政府要尽最大财力补充农发行的政策性信贷资本金,允许农发行采取有效途径广筹政策性信贷资金,在强化系统内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政策性信贷支农的项目范围,除按规定完成国家下达的粮、棉、油收购及其储备、加工等项目的信贷任务下,积极支持县、乡两级的农业综合性项目的开发,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等,特别是在进一步充实县域分支机构一线人员的基础上,加大扶贫信贷业务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导向职能作用。
再者,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特别是在县域农村,在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大多撤并转移以后,目前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存贷款高增长的支农主力军。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为了使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和经营发展进入良性运作的轨道。目前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努力提高资产质量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要畅通新农村建设融资通道,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目前新设的三类银行(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专业贷款业务的子公司——由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也有对现有机构的调整与改造(将农村信用社改造代办站改造为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增设分支机构),再加上原有的政策性、商业性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共同构成了一个投资渠道多元化、综合服务高效化的全方位农村金融体系。
最后,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及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与发展。现实的工作要点即积极支持它们多渠道筹集保险以及担保基金,并以法自律规范运作,完善风险补赏机制,充分发挥它们分担风险、提升信用度、联结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三农”发展中的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