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摘要 …………………………………………………………………….2
保理业务的定义及法律性质……………………………………3
我国保理业务法律制度建设的不足……………………………4
应收帐款的转让环节法律风险的表现…………………………4
让与人处分权缺失产生的法律风险………………………….4
未对债务人进行有效通知产生的法律风险………………….5
应收帐款多重转让产生的法律风险………………………….5
应收帐款转让环节法律风险的控制……………………………5
处分权缺失产生的法律风险的控制………………………….5
应收帐款转让通知环节法律风险的控制…………………….6
如何控制应收帐款多重转让产生的法律风险……………….8
余论……………………………………………………………………,.9
参考文献………………………………………………………………,11
内 容 摘 要
保理业务作为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国际结算中的市场份额迅速提升,2006年全球保理业务总量已达15000多亿美元,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量达到190亿美元,保理业务在我国作为一种朝阳业务近年来也得到了高速的发展。虽然保理业务在国外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一种银行业务,配套的法律法规比较齐备,但中国的保理业务则起步比较晚,因为一些政策法律上的问题,国内的保理业务直到1999年《合同法》实施后,有关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问题得到解决,国内商业银行才正式办理保理业务。在法律法规不够齐备,行业经验不足的形势下,如何控制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便成为商业银行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笔者以一名商业银行信贷从业人员的角度,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对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转让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方案。
关键词:保理 应收账款转让 法律风险 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