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信用社的组织体系改革的必要性 ……………………3
二、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的作用 …………………………4
(一)有利于规范经营………………………………………………4
(二)有利于进行正规化、规范化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4
(三)有利于资金整体营运…………………………………………4
(四)有利于不良资产处置,提高资产质量………………… ……5
(五)有利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 …………5
(六)有利于调整网点,提高工作效率……………………………5
(七)有利于减少不适当的行政干预,提高农村信用社知名度…5
(八)有利于发展综合性业务,支持农村多种经营………………6
(九)实行联社一级核算有利于信用社的长远发展………………6
三、实行县一级法人的不利因素 …………………………7
当前赋税过重 …………………………………………………7
对贴近农民有一定影响 ……………………………… ………7
系统优势弱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 ………………………7
四、实行一级法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7
(一)加强联社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 ………………………………8
(二)防止出现吃“大锅饭”的现象 ………………………………8
(三)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联系 ……………………………………8
(四)正确处理改革和发展的关系 …………………………………8
(五)正确处理集权和分权的关系 …………………………………9
(六)正确处理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关系 ……………………………9
(七)正确处理抓大和抓小的关系 …………………………………10
参考文献 ………………………………………………………………12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是农村经济发展和信用社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随着农村信用社体制和机制改革的深化,县域机构改革已提上重要日程,有一些地方进行了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管理的试点,也有一些地方正在探讨和酝酿准备。笔者认为,以联社为单位搞一级法人、统一核算,不失为强化管理、防范内险、增强整体实力、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农村信用社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管理问题,笔者主要从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的作用、不利因素和实行一级法人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