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现行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1、“三会”制度有名无实。
2、所有权主体现实缺位。
3、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4、制约关系薄弱,监事会职责履行不力。
二、现行法人治理结构所隐藏的金融风险1、决策风险。
2、经营风险。
3、社会风险。
三、目前农村信用社试点的三种创新模式下法人治理结构利弊分析
1、县联社统一法人组建省联社模式下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2、农村合作银行模式下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3、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模式下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四、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避农村信用社风险的路径选择1、制定《合作法》,在《合作法》的框架内重新制定农村信用社章程。
2、建立良性的增资扩股机制,引进战略性投资者,以规范控制权和改善法人治理结构
3、淡化政府干预行为。
4、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内 容 摘 要
农信社建社50多年来,一直都为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但50年的发展,农信社利弊均现,在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下,农信社给人最多的印象是低效率和管理滞后,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已显而易见。本轮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之一是通过改革,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功能。但是改革近二年来,农信社在法人治理构架中还存在着诸如“三会”制度有名无实、所有权主体现实缺位、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制约关系薄弱,监事会职责履行不力等诸多问题。信用社的运行还同时还隐藏着决策、经营和各种社会风险。如何规避风险、巩固和深化农信社体制改革成效已是当前金融监管值得探讨与关注的重要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