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成立了50多年的农村合作金融体制己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必须进行改革。
二、现在的农村金融体制经20多年的改革依然没有担负起为“三农”服务的重担。大量农村资金外流使农村金融支农任务“雪上加霜”。
三、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使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规模逐渐扩大,但作用有限。
四、在经济发达地区应建立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合作金融形式很适合。
五、作为农村金融主力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改革的最大难点产权问题和法人治理结构。
内 容 摘 要
1、农村信用合作金融经过50多年的发展依然没能很好的解决其体制问题,相反它成为一个巨大的包袱。而经过20多年发展的农村金融改革也没有为我国找到一种适合国情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从头构造我国的合作金融及相应的信用合作组织体系。只有这样提出任务,才能经过努力,完成所要求的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
2、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小城镇的发展,纯农经济总量越来越少,支农成本也越来越大,各金融机构介入的意愿也越来越小。而做为我国主体的10亿农民和广大的农村地区其收入水平和发展程度奖主导中国的安定局面和改革成果。
3、因经济发展程度的相差,应根据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改革模式,尽量以最小的代价或成本保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成功。这应是全体中国人最愿意看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