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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付息制度调整的国际经验与我国选择

准备金付息制度调整的国际经验与我国选择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0-22 09:36:21
文档分类: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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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金付息制度的内涵二、准备金是否付息的国际趋势三、我国准备金付息制度的现实选择

内 容 摘 要

作为现代银行制度一种制度安排,准备金制度的最初目的是保证和提高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后来演变成为中央银行赖以对货币供应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货币政策工具。准备金有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之分,法定准备金是由中央银行规定必须上缴的,超额准备金则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中保持的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由于多数中央银行规定对法定准备金短缺都实行罚款制度,因此,商业银行必须持有一定数额的超额准备金,以适应法定准备金调整的需要。      在西方国家传统的准备金制度中,普遍采取对准备金存款不付息的做法,因此法定准备金在某种意义上就构成了对商业银行的一种“税收”,又称为“准备金税”。1984年,我国也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对存款准备金支付利息的制度安排,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      当前,我国仍面临通货紧缩的局面,在连续几年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发挥极大作用的同时,对货币政策进行调整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针对金融系统巨额的存差和商业银行将大量资金以超额准备金的方式上存到中央银行,而不是积极拓展贷款,普遍采取“惜贷”态度的局面下,理论界和实务界基于西方国家准备金不付息的传统制度安排提出了降低甚至取消准备金尤其是超额准备金付息制度的政策建议,以促使商业银行积极发放贷款。这一建议是否适合中国,笔者认为尚存在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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