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现状分析(一)什么是社会保障政策(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现状分析。
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不足之处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措施
案例分析这个部分可以例举我国某个农村村镇的保障政策状况,分析如何完善
小结
内 容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构建起来。但是,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仍然严重滞后,影响并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试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出发,进行分析,并从中了解政府的策略趋势。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理论研究综述
一
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现状分析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政策
社会保障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个方面。从大体上来看,部分地区解决了部分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农民社会保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相差甚远。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我国13亿人口中占8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村有权平等地享受社会福利待遇,但目前真正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的农村居民并不普遍,仅仅11%。目前,保障的形式主要是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少数地区推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据统计,目前全国仅有40%左右的乡镇建立了社会保障网络,只有约25%左右的村民委员会成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会,大部分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处于空白状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对象和受惠对象都是农民,按理说,他们对于该制度应该积极拥护,然而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一方面,我国农民的社会福利价值观迄今为止仍停留在前工业化阶段。他们长期以来受封建文化影响,认为久的生老病死应该由家庭来负责,而国家给予公民的社会保障是政府的仁慈之举而不是自己应享有的公民权利。因此,家庭社会保障到目前为止仍是农民最可靠的保障方式。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注意到在农民这个底层文化圈肉,农民的素质普遍较低,农民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太关注眼前利益,看不见长远利益,即使现阶段推行农村社会保障,也很少有农民会主动接受和参与,而更多的存在着对国家政策不信任的现象,抱着一种怀疑和观望的态度。农民担心政策不稳定,自己缴纳的保障费用付之东流,因此,参加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保险的人数始终处于最低水平。
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不足之处
对于现在所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衡。一般说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亦较高,至1998年,广东、河北及山东等省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己达80%以上。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90%的农业人口基本上没有社会保障,许多人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很低。其次是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应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是涵盖了生老病死、生育、就业等全方位的保障体系。而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不全,除救灾救济、优抚安置之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都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缺乏统一规范的实施措施。(2)保障能力差,社会保障包括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两大系统,而资金保障在两大系统中具有关健的作用。现阶段农村的自然灾害救济、贫困房救济、五保供养、优抚工作,实质上就是一种社会保障资金运作的过程。当前,这些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社会保障能力即保障资金不足。究其原因有二:第一,国家财政的投入与市场物价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状况不相适应。第二,烈军属优待、五保供养采取农民负担的方式与优待金、五保供养经费调整的需求不相适应。(3)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分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呈现明显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格局。(4)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试点摸索阶段,因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还基本没有经国家权力机关审批通过的法规作为依据,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没有农村社会保障基本法,也缺少专门的保障项目的有关法规。这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5)保障覆盖面窄:一种情况是,在东南沿海和一些大中城市郊区,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城乡一体化已成为当地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并且广东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已初步呈现城乡一体化的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离土不离乡,投身于乡镇集体经济、他们的风险增大,原农村社区内的保障已很难起到保障的作用,而在目前城乡分割的劳动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下,他们无法取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障权利。另一种情况是,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东南沿海一带的城镇和一些大中城市,补充到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部分国有企业中来,为经济发达地区或城市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对待外来劳动人口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各地区都采取了许多有别于本地人口的政策和措施,导致本地人口(包括劳动人口与非劳动人口)与外来人口在社会地位、劳动就业、经济收益和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社会差别,出现了明显的社会列痕,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群体。本地人口可以享受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权利,外来人口难以享受,表现出发达地区现行社会保障体系的排它性和区域封闭性。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措施
那么政府的未来政策趋势会是怎样的呢?这些问题又将怎样的得到解决呢?从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希望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要求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加大推力,协调方方面面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
具体讲,主要应采取以下具体对策:(1)提高社会保障意识,认清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2)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3)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4)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提供资金支持。(5)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监督: 1.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一是要使农村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业务管理相分离,政府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二是在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前提下,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并使其协调有效地进行。2.提高管理效率。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效率,首先是职能部门转变管理观念和工作作风,真正体现为民服务的思想。其次是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3.强化监督机制。(6)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农村社会保障要以社会立法为手段使各项社会保障的运作制度化、规划化,依法强制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但是,这种法律强制须与保险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社会保障制度自我良性运行的内在能力,确保新制度健康顺利实施。首先,必须以法律形式来规范社会保障职能机构、社会保障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各项保险费缴纳比例和社会保险金给付标准的确定与调整;社会保障职能机构的设置、编制、职能、责任与工作程序;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投资营运的原则和办法;社会保险管理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范围与开支办法;等等。并做到事事有法可依,减少各种人为的偏差和主观随意性与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的局限性,避免和克服保障给付中的“恩准”、“恩赐”形式,实现每个农民在社会保障面前的平等与尊严,提高社会保障的权威性。其次,应通过法律规范明确界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产权归属,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全体受保人;个人保险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受保人本人。并在此基础上,严格遵循社会保险原则,将个人、企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等三个主体和相互关系利益以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利益机制,促使社会保障制度自发运转和良性循环。保险金给付与保险费缴纳紧密挂钩,受保人缴纳保费数额多少和时间长短,直接决定保险金给付的水平与期限,使保险金给付真正反映受保人投保期间的全程贡献和保费缴纳水平。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保险机制,强化受保人的社会保障主体意识,形成吸引和制约企业和个人按时足额缴费的内在动力,从而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正常、稳定、有效运转。
四、例举苏州市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状况
当前江苏省苏州市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主要情况见下表:
社会保障类型
农村社会保障模式
养老保险
保障方式
以家庭保障为主,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保障对象
在农村各种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在职人员和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的纯农户
资金来源
个人缴纳与市、镇、村三级财政补贴相结合
保障性质
自愿性
资金运行
半积累半现收现付制
医疗保险
合作健康保险或合作医疗
失业保险
尚未建立
工伤保险
尚未建立
生育保险
尚未建立
社会福利
职工福利
尚未建立
公办福利
五保户供养、养老院、农村社区服务等
教育福利
九年制义务教育
社会救济
最低生活保障
建立
贫困市民疾病
医疗困难补助
未建立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还有很多地方不够完善,有很多保障没有覆盖到位。在保障性质方面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逐渐从自愿参加过渡到强制参加。保障对象应进一步做到全面覆盖。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福利等表中尚未建立的应该加快制度建设,完善数据做到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合理,并有效的实施。
五、小结
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是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失业有救济、残疾有安置、贫困有支援的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障政策的目标就是通过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有效地化解可能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社会保障政策作为一种再分配手段,是社会不同群体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器”,它通过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实现社会公平。我国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比例非常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对社会稳定起到的作用非常巨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任重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参与其中并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
1、赵新芬: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与对策分析
2、王国奇 新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法理分柝
3、方 菲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4、张立荣、李海华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与对策构想
5、张国海、裴育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理性选择 金融教学与研究,1999
6、马文兴 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8
7、齐海鹏、付伯颖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研究 财经问题研究,1997
8、薛兴利、张晓云、刘桂艳 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及几个关系 中国农村经济,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