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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网络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2-19 13:07:42
文档分类: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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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8198
目 录
一、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问题
1.安全问题 
2.法律问题 
3.监管问题 
4.社会信用环境问题 
5.规划问题 
6.业务品种单一,客户对网络银行缺少依赖性的问题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对策 
1.加强网上支付安全 
2.强化网络银行的立法和监管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规划发展策略,提高软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加快培养技术人才 
5.加大网络银行业务的营销力度和创新力度 
6.加强与外资金融服务公司的合作 
7.进行网络创新, 发展网上银行业务

内 容 摘 要
网上银行是传统银行不断发展的产物。本文探索的就是网络银行的产生和发展。首先介绍了网络银行,了解网络银行相关的业务,并说明了网络银行相对干传统银行所具有的的独特的功能。由此对我国网络银行的现状引起反思,在比较了中外网络银行的发展中发现我国网络银行存在四个主要问题:缺乏配套法律法规、风险监管能力弱、信用程度弱、缺乏综合人才。最后针对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网络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问题
1.安全问题 
1.网上银行网站存在安全性的问题
在网络银行中,企图非法窃取密码的作案者如果采用可以改变登录ID的方法,即便登录失败,网站也不会将密码视为无效。除了用软件窃取密码这样的隐忧以外,“冒充站点”也是网上银行使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隐患。客户在不了解情况时就会向虚假站点发送ID和密码。客户发送完毕后,如果显示出一个“服务马上就要停止”的画面,或者把客户访问重新引导到正规站点上,客户当时是很难察觉的。这样一来,就存在有人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可能性。
2.交易信息在商家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性问题
因为互联网的虚拟性,交易双方无法确保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尤其在当事人仅仅通过互联网交流时,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交易双方的信用机制和安全感是非常困难的。资金在网上划拨,安全性是最大问题,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大量经济信息在网上传递。而在以网上支付为核心的网上银行,电子商务最核心的部分包括CA认证在内的电子支付流程。就是说国内目前的网上银行还不能算真正的网上银行,只有真正建立起国家金融权威认证中心(CA)系统,才能为网上支付提供法律保障。
3.交易信息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传递的安全性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卡持有人安全意识普遍较弱,不注意密码保密,或将密码设为生日等易被猜测的数字。一旦卡号和密码被他人窃取或猜出,用户账号就可能在网上被盗用,例如进行购物消费等,从而造成损失,而银行技术手段对此却无能为力。因此一些银行规定:客户必须持合法证件到银行柜台签约才能使用“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支付,以此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另一种情况是,客户在公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可能会使数字证书等机密资料落入他人之手,从而直接使网上身份识别系统被攻破,网上账户被盗用。用户和银行之间通过互联网传递的信息是实现交易的基础条件,如何确保不被第三方知道,是网上业务安全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
综上所述,其根本原因都是由于登录密码或支付密码泄露造成的。①密码管理问题。②网络病毒、木马问题。③钓鱼平台。另外还有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和网上安全认证机构(CA)建设混乱等问题。
2.法律问题 
一、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法律问题
1.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问题。银行业是一个经营风险极高的行业世界各国对银行业的进出问题都规定了严格的许可制度我国也不例外。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商业银行的应当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商业银行法》同时规定了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的5个条件。这种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我国这种银行业发展不很完善的国家来说是必要的。但是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网上银行市场进入成本大大降低削弱了传统商业银行所享有的竞争优势这种相对公平的竞争可能会吸引更多的非银行机构进入这个领域。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显然与网上银行灵活、便捷的设立方式相矛盾。
2.网上银行的市场退出问题。任何一家银行的倒闭或者破产都可能引发“多米诺”连锁反应引起整个社会的金融动荡。为此《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都对银行业的市场退出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与传统银行相比网上银行更容易受突发事件的影响并发生经营风险。因此如何解决网上银行的退出问题对银行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二网上银行客户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在网上交易中数字化货币、电子支票代替了纸制的现金客户必须向数字化货币发行人、网上银行的系统操作人提供一定量的个人资料才得以使用。由于这些个人资料是在internet等公开的计算机网络上操作的那么就带来了如何保护网上客户的个人资料和隐私的问题。总体而言我国还没有针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并且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也很单薄。隐私权保护尤其是网上银行的客户隐私权保护在我国法律界还是一个新的命题。网上银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直接涉及到客户的隐私权问题。现代科学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大大增加了侵犯客户隐私权的机率和范围。一些网络犯罪分子通过各种交互式的、可调的、宽频带通讯网络对客户信息进行窃取进而侵犯客户的隐私权。如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众对网上银行的信心也是网上银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三网上银行监管缺乏规则
对于网上银行我国目前实行的仍然是机构型监管。我国网上银行的监管机构由四个部门组成银监会、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在这些部门中后三个部门负责信息技术和新闻的管理银监会负责具体业务的监管。但是我国并不禁止网上银行从事证券、保险等相关的业务。许多银行开办有网上证券、网上保险业务网银用户可以进行网上证券的买卖和查询以及在线投保。而银监会无权对网上银行开办的网上证券、网上保险业务进行监管。因此机构型监管会导致网上银行的部分业务得不到监管出现监管真空。此外监管部门对于网上银行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监管部门的监管主要是以事后调节为主真正具有前瞻性的事前调节很少。在监管办法的制定上也不是适应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要求主动超前进行研究制定而是被动地“亡羊补牢”。监管的滞后性使一些监管措施难以保障网上银行的安全运行不利于网上银行的发展。
四网上银行的法律责任规则不明在网上银行的交易过程中网络银行与客户之间要签订一份“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在此过程中发出服务协议的公告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客户提出申请的行为是要约银行同意和接受申请的行为属于承诺。在这种情况下网上银行与客户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和传统合同关系的不同点在于这种合同关系是通过无纸化协议和虚拟的网络空间建立的。此时若客户由于网络交易而受到损失网上银行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客户的损失如何赔偿等规则不明网上银行的法律责任规则需要解决。
五网上银行的跨国法律适用与管辖权问题网络的国际化、全球化促成了以网络为基础的
网上银行业务及其有关法律问题的国际化。在这种背景下因各国法律对客户、银行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存在差别而各国的司法管辖又有其固定的范围这使得法律的冲突、管辖权的冲突都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如客户拿着国内银行发行的储值卡通过网络在国外进行支付。此时客户与发卡银行虽然是一国属民但是客户是在国外完成交易行为的,这时便存在交易行为实施地与银行所在地法律和管辖权的冲突。另外一国的银行还可以向另一国的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且两者在交易时分处不同的国家。这种情形下的银行所属国的法律和管辖权很难延伸到国外去而客户的保护问题也很难依据客户所属国法律来实现。
3.监管问题 
随着网络经济的兴起,现代银行业得到空前的发展。网络银行运用网络这一高科技手段完美的实现了电子商务与现代银行业的结合,并凭借其独特的“三A”化服务、低成本高效益等优势日益兴盛。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经济浪潮中,网络银行已成为新世纪银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然而,网络银行在让人们享受网络技术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使人们面临巨大的风险。由于网络银行有着不同于传统银行的运行机制和赖以生存的环境,它除了会面临传统银行通常所遇到的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还会遇到基于其特殊性产生的特有风险;而且,即使是传统银行业务中的风险类别,在网络银行条件下也会具有自身的特点。这些新式风险的出现,使我国传统的银行监管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
我国为控制网络银行的风险,维护各方的权益,近年来致力于研究和探索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问题,先后颁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但是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监管制度相比,我国的监管还存在诸多缺陷,如我国相关监管部门间信息交流平台的缺失、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法律规则与客户权益的法律保护不足、行业自律性监管不足与跨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不足等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严重的阻碍了网络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危害到交易各方的权益。关于这些问题,我国应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寻求解决网络银行监管问题的对策。
4.社会信用环境问题 
一、信用风及发展信用风险指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风险。在传统意义上,损失被理解为只有当违约实际发生时才会产生,因此,信用风险又被称为违约风险。然而,随着现代风险环境的变化和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这一定义已经不能充分反映现代信用风险及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从当今组合投资的角度出发,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不仅会因为交易对手的直接违约而发生损失,而且,交易对手履约可能性的变化也会给组合带来损失。一方面,一些影响交易对手信用水平的事件的发生,如信用等级被降低、投资失败、盈利下降、融资渠道枯竭等,其所发行的债券或股票就会跌价,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现代风险衡量技术的发展也使得贷款等流动性差的金融产品的价值能得到更恰当和及时的衡量,上述信用事件的发生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可以及时地在资产估价中得到反映。如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也会随时影响贷款人资产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在违约实际发生的时刻。因此,现代意义上信用风险应包括由交易对手直接违约和交易对手违约可能性变化而给投资组合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风险管理体制存在缺陷1、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不够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发达国家相比具有显著的体制性根源。首先,审贷分离模式下,信贷人员负责对贷款的调查评级,审批人不与客户见面,无法掌握第一手的真实材料,信贷人员可能会对材料进行粉饰,从而对审批造成误导。其次,责任人制度得不到落实。在贷款的调查、审批、决策各个环节中责任不明确,不良贷款形成后对责任的认定只体现于形式,对责任人处理过轻,不能起到警示作用。再次,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使风险制度难以落实。绩效考核一般以利润、资产负债规模等指标为依据,没有对预期损失加以考虑。收益与风险不挂钩,导致出现忽视信贷风险、片面追求高效益的短期行为,风险制度难以落实。最后,我国的商业银行实行垂直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对银行的信贷资金也有一定的左右能力,这就影响了银行的信贷决策。2、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并不健全第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制的最大特征是纵向式的。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是以分行为经营单位的体制,它致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制也都是横向的。第二,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决定了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理的行为模式,它渗透到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普及到银行内的各个员工,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论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
(二)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普遍质量较低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基础数据的不统一和准确性不足严重阻滞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使得即使是简单的分析工具也由于一些数据的质量问题,导致分析的结果缺乏可信度,从而无法建立各种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无法把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到银行实际的信用风险管理中去。
(三)五级分类制度存在较大的问题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提出:“银行业务的本质决定了它将承担各种类型的风险。银行监管者需要了解这些风险并确保银行能妥善地计量和管理风险。”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按中国银监会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但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在实际运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制度缺陷和操作局限性。1、由于认识存在差别,我国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基本没有达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是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比较落后,先进的风险量化模型没有普遍运用;二是缺乏为银行建立风险计量和管理系统所必需的数据积累;三是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数量指标尚未引入;四是贷款风险分类的等级过于粗泛,不够细化。2、业务素质过低。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社会经验、法律知识、业务技能以及对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分析能力。有的信贷人员在政策领会、原则掌握、方法运用和对企业还款能力判断方面存在不足。有的信贷人员存在对客户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因素、综合因素等分析不全面,贷款形态认定不准确等技术问题。3、在操作过程中人为因素较严重。有的为了减少计提损失准备金,增加银行短期内的账面利润,有意拖延、故意不及时调整贷款形态;有的以“收回再贷、还旧借新、借新还旧”等方式人为调整贷款形态;有的故意缩短借款期限,以求逾期后执行较高利率,实现多收利息的目的。这些都导致贷款形态反映失真,影响贷款档案的连续和完整,从而影响对贷款风险程度的及时确认。
(四)缺乏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管理的先进技术现代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非常丰富,与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依赖定性分析与主观判断截然不同。现代信用风险管理越来越注重定量分析,而且分类科学、量化准确,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数理统计模型。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主要有JP摩根的CreditMetice模型、KMV模型、CreditRisk+模型等都是建立在西方银行多年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的,因而,这些计量模型难以直接应用于我国商业银行。
信用风险管理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的一些企业缺乏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诚信度当前我国一些企业在诚信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拖欠货款、税款,违约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披露虚假信息、质量欺诈、商标和专利技术侵权及价格欺诈等。我国一些企业每年因不讲诚信,导致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约6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每年因为逃避债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5亿元。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5%,而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欺诈案件年增长率已经超过30%;目前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有40亿元左右,但合同的履约率却只有50%之多。
(二)银行与企业双方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导致企业的失信我国银行和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我国一些企业通过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来发展,结果使得银行根本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面目。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决策权限上移,这些都导致银行在对企业融资过程中,处于严重的信息劣势地位。
(三)我国银行之间过度竞争助长了企业失信,破坏了信用秩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银行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而商业银行中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少数转化为过度竞争。商业银行经营决策过程的复杂性,其本身就有可能使企业偏离利润最大化选择。
(四)快速提升的赢利能力掩盖了潜在的信用风险据标准普尔调查数据显示:调查所涉及的41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回报率自2004年的0.35%上升到2006年的0.65%。企业所得税税率会从33%下降到25%,进一步提升银行的赢利能力。但我国商业银行业的高利润率掩盖了潜在的信用风险。标准普尔估计中国企业的总体信用状况现在仍在投资级别以下。获BB评级的全球企业的10年累积平均违约率的最新数据为17.45%。若以这一数字作为参照,可以算出这些银行的信用成本对平均资产的比率应在0.86%左右。大型银行的历史平均信用损失率更高,在1999年至2006年之间约为1.41%,这表明中国企业总体信用状况可能接近于BB-级别。这一数字说明了银行面临着非常严峻的信用风险。
5.规划问题 
缺乏整体规划,缺乏具有承载性、扩展性、不间断性、低管理性和高性能的平台,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一道坎。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依靠银行业、软件开发商、硬件供应商、系统集成企业的相互配合,因此需有统一的标准以保证各方兼容。我国网络银行刚建立时虽有查询、转账等基木功能,但未考虑未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整合后可能出现的业务量增加、品种增多的新形势。
6.业务品种单一,客户对网络银行缺少依赖性的问题 
目前,国内的网络银行基本都是定位于传统银行业务的一个营销渠道,因而提供的服务也都是传统的银行业务,只不过是在网上实现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客户能在网络银行完成的业务,一定可以通过柜台、电话、ATM来完成,对网络银行没有依赖性。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对策 
1.加强网上支付安全 
  为了解决网上交易和支付中的安全问题,商业银行应组建切实有效的建立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此外,商业银行通过与在线支付公司以及国际信用卡组织合作,为各种行业的网络商户提供安全而快捷的网上支付解决方案,通过采用数字签名(DS)、全球互通付款的安全技术、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国际通用数据安全传输认证SSL128位加密保护等国际先进安全措施确保网上支付安全,从而提供了快速、简单的安全验证服务。 
2.强化网络银行的立法和监管 
  一是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作为安全认证机关, 并确定网上支付、数字签名的法律依据,二是借鉴美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有关法律,建立我国的电子资金划拨法或电子支付法, 以明确电子资金划拨或使用电子货币实现在线支付的风险责任负担;三是加强金融、司法、业务等部门的联系合作, 制定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和调控网络金融业风险责任承担的国际条约;四是要加强网上银行监管和风险防范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银行要协调工商、税务、公安、保险等部门关系,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采用同一种规划平台、同一种标准手段、同一种技术流程,建立统一、高效、客观、公正的社会信用体系,以提高人们对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的信任程度。
4.规划发展策略,提高软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加快培养技术人才 
  我国银行应加速引进和开发先进的网络核心技术。在硬件方面, 要大力研发功能强大的服务器等先进设备;在软件方面, 要大力研发网络安全系统、电子转账系统等众多软件系统集成;同时需要严格的规范操作和管理, 积极培养适应网上银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5.加大网络银行业务的营销力度和创新力度 
  由于网络银行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和期望比较强烈,这就迫使商业银行必须打破传统的批量化和标准化经营理念,从客户需求出发,确立以质胜出和客户驱动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争取达到同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目的。 
6.加强与外资金融服务公司的合作 
  管理理念的更新需要技术实力的支持。商业银行无论是在网站设计理念和技术上,还是在网上产品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上,或者在后台整体管理技术及流程再造计划等领域中都与外资网络银行存在明显差距。如果只依靠自身更新观念、锐意创新来缩小差距,在客观上存在不少困难,并且从行业竞争角度分析这是非专业化、非理性化的策略。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在构建网络银行系统的技术上已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通过引进国际化的金融管理服务来提高竞争力,是商业银行实现网络银行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 
7.进行网络创新, 发展网上银行业务 
  建立联网通用的网上支付系统是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最有效的竞争策略之一。网上支付系统的建立, 将提高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 在预见到另建系统将会付出高昂成本的情况下, 外资银行将会倾向于依赖这个系统代理支付、结算和与国内银行建立合作关系, 这样不仅可以向所有利用该系统支付和结算的外资银行收费而获得收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核心环节的控制, 中国银行业就能够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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