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摘要】-------------------------------------------1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包含内容----------------------2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2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3
(一)调整事项---------------------------------------3
(二)非调整事项--------------------------------------3
(三)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4
四、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的处理------------6
致谢词------------------------------------------------7
参考文献---------------------------------------------8
【摘要】: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交易或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而且这些交易或事项对企业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这些交易或事项的正确披露,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全面、客观地了解企业的财务信息,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规避潜在风险。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新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处理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日后事项
简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其中,资产负债表日是指会计年度末和会计中期期末;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通常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
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含内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有利事项和不利事项。“有利或不利事项”的含义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肯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影响(既包括有利影响也包括不利影响)。
如果某些事项的发生对企业并无任何影响,那么,这些事项既不是有利事项,也不是不利事项,也就不属于这里所说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是自资产负债表日的次日起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的一段时间。
对上市公司而言,这一期间内涉及几个日期,包括完成财务报告编制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日、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日、实际对外公布日等。具体而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应当包括:
1.报告年度次年的1月1日或报告期间下一期间的第一天至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
2.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以后、实际报出之前又发生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并由此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再次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如果公司管理层由此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
(一)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注意:调整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但当时证据不全面,做了一些会计处理,但后面提供了新的进一步的证据,变成了确定的事项,需要进一步作账务处理。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及所属会计期间已经存在某种情况,但当时并不知道其存在或者不能知道确切结果,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能够证实该情况的存在或者确切结果,则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调整事项能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情况提供追加的证据,并会影响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的内在估计。
(二)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注意:非调整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纯粹是日后才发生的事项。不需要调整报告年度的报表项目。
注意区分“报告年度”和“本年度”。
非调整事项的发生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的财务报表数字,只说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了某些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主要例子有: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2、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5、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7、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8、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三)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某一事项究竟是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取决于该事项表明的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是否已经存在。若该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已经存在,则属于调整事项;反之,则属于非调整事项。
能为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情况提供补充证据的事项,需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数据进行调整,这类事项属于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的估计和决策,这类事项则属于非调整事项。同一性质的事项可以是调整事项,也可以是非调整事项,这取决于所涉及的情况在该企业的特定环境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下面举两个最常见的例子加以说明。
A公司2011年8月向B公司购买商品,货款未付,反映在B公司应收账款公司账上即有一笔应收A公司的货款。如果2011年11月,A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年末还未偿付,B公司已按应收账款的5%提取了坏账准备。2012年2月,B公司收到通知,A公司破产,无法偿还所欠货款,那么B公司应将此事项作为调整事项,调整2011年度的会计报表。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很容易理解的是,A公司的破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其濒临破产可能已很久了,实际上在B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A公司已经无力偿还所欠货款,其后的破产只是间接证实了A公司的货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是收不回来的。
另一个关于非调整事项的常见例子是自然灾害。例如,上述A公司在2012年2月发生了一场火灾,这一事件应在A公司本身的会计报表中作为非调整事项处理,因为火灾并未给A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情况提供任何新资料。如果将火灾和应收账款两个例子结合在一起,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同样是A公司2011年8月向B公司购买商品,货款至年末还未偿付,在2011年12月31日,B公司即有一笔应收A公司的货款。2012年2月,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A公司发生了一场火灾,烧毁了大部分厂房,已无力偿还所欠货款。由于发生火灾是不可预计的,在资产负债表日也不可能有任何迹象表明即将发生火灾,因而不能为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情况提供新的证据,B公司只能将这一事项作为非调整事项在2011年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同样是应收A公司账款这一事项,由于导致收不回来的原因不同,则在B公司2011年会计报表中反映的方式也不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既调表又调账),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遵循原则:表外披露。
四、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的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指出,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表批准之前提议和宣布发放的财务报表所属期间的股利,应该加以调整,或加以说明。也就是说,这一事项可以作为调整事项,也可以作为非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如何处理,各国的做法不太一致:在澳大利亚、英国、中国香港和日本,根据业内惯例,是将这一事项作为调整事项调整报告期间的会计报表;而美国则是将其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将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作为非调整事项,那么,报告期间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利润分配这一部分内容将是一块空白,这不便于股东了解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情况,放在下一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反映也无太大意义;虽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还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但两者的差距不会很大,通过调整后的报告期间的会计报表,仍然可以大致反映公司的利润分配去向及金额。因此,在《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采用将这一事项作为调整事项的处理方法。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董事会制订的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股票股利,应当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假设对股票股利采用与现金股利相同的处理方法,在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时则需作为负债处理,这势必对企业的负债权益比例产生影响,从而有可能导致一些股东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误解,所以对股票股利应采用与现金股利不同的处理方法。实际上,分配股票股利只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动,并不对负债和权益比例产生影响。此外,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增加资本时必须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在股东大会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后,才正式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登记。因此,虽然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是在同一利润分配方案中提出并批准,但其中的股票股利不应作为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的会计报表,而应作为非调整事项在报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等到股东大会批准并且办理了增资手续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致 谢
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王静老师对该论文从选题、构思到最后定稿的各个环节给予细心指引与教导,使我得以最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在学习中,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渊博的知识、敏锐的学术思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及侮人不倦的师者风范是我终生学习的楷模。在此,谨向老师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最后,我要向百忙之中抽时间对本文进行审阅、评议和参与本人论文答辩的各位老师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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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志武:财富是怎么产生的[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3]戴维.W.皮尔斯:现代经济词典[M].商务印书馆,1981.
[4]张仁德、王昭凤:虚拟财富与真实财富[J],天津社会科学,2004(2).
[5]刘骏民:财富的本质属性与虚拟经济[J],南开经济研究,2002(5).
[6]李宗发:财富创造论[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