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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政策将降低企业税负
二、新政策将促进城市的战略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的转型,促进大型国有控
股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
新政策将有利于促进老工业企加快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环境污染。
内 容 摘 要
一、新政策将降低企业税负
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政府最大的期望是以此刺激投资者的投资欲望,增强民间投资动力。由于较之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和税负较重,所以实行增值税向消费型转变,对企业客观上也实现了减税,也就是说,企业交纳增值税时,可以将够买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扣除。这样既缩小了税基,有避免了重复征税。因此,增值税转型的最大受益者,将是那些设备投资大、资本有机构成高、技术密集型企业,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一些高科技企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提高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新政策将促进城市的战略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的转型,促进大型国有控股企业
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
增值税转型改革前,由于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中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特别是影响企业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基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新技术的采用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别是抑制了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核心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新政策可以使企业享受更多的收益。增强企业的投资热情,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尤其是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的技术投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不仅减少了税负,还加快了老旧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新政策将有利于促进老工业企加快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环境污染。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都对节能和清洁生产提出了明确的奖惩政策,结合增值税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老工业企业加快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更新生产设备,加快技改步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进而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
新政策将降低企业税负
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税收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目标,其中关于增值税的转型别视为今后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改革。增值税实行向消费型转变,微观上看可以鼓励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为企业扩大投资、进行技术更新改造提供动力;宏观上看,可以促进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由此,“增值税转型”这样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税收专门术语,迅速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并成为有关新闻媒体中出现得比较频繁的一个热点问题。
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政府最大的期望是以此刺激投资者的投资欲望,增强民间投资动力。由于较之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和税负较重,所以实行增值税向消费型转变,对企业客观上也实现了减税,也就是说,企业交纳增值税时,可以将够买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扣除。这样既缩小了税基,有避免了重复征税。因此,增值税转型的最大受益者,将是那些设备投资大、资本有机构成高、技术密集型企业,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一些高科技企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提高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增值税转型对降低企业税负及固定资产投资影响的理论分析:
1、增值税转型对企业间接税税负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间接税税负的影响主要是指对增值税税负的影响。实施增值转型
的直接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同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也就是当期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能从计算增值税的税基中扣除,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情况下,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够在发生的当期抵扣,相对于转型前来说企业的税负得到降低,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具体分析如下:
增值税应纳税额T=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 =销售额PQ*法定名义税率t
进项税额 =购金额cq*扣除率b
那么,增值税T作为销售价格P,销售量Q、税率t、购进价C、采购价q和扣除率b的函数:T=Pqt—Cqb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购进原材料和产品之间存在一个稳定的比例关系,即Q=λq而且销售的产品和购进原料的价格之间存在一个固定的比价即C/P=β,增值税实际税率=纳税额T/销售收入PQ,由此可以推出:增值税实际税率r=t—(β/λ)*b
从理论上看,影响某个行业企业增值税实际税率的原因可能有三个:名义增值税税率、企业销售额和买价的比值β/λ抵扣率。在消费性增值税下,企业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越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就越大,即进项扣除率b与新增固定资产S存在正向变动的关系,b=aS,则有r=t—(β/λ)aS
上式表明了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增值税的税率与新增固定资产比例成反向变动的关系。
2、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直接税税负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直接税税负的影响主要是指企业所得税税负。
在生产型增值税下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以下几部分: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格P、购买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增值税费用T以及运费M和运费N的增值税等即:S=P+T+M+N
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增值税和其运费的增值税可以抵扣,那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S=P+M
两者相比可以知道,在不同的增值税税制下,在购买固定资产的当期,企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有所不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较生产型增值税小,那么在固定资产折旧期间,消费型增值税的每期折旧比生产型增值税低,这使得企业在折旧期间的利润增加,从而缴纳的所得税增加。
综上所述,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将促进企业进行更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更新改造,这将大大增加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对产品需求。在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的情况下,国民经济产业链的上游部门将受到下游产业生产性投资需求扩大的拉动,因此,增值税转型对冶金、设备制造、石化等基础产业的企业、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损益促进效应最明显、受益最大,产生的影响也最大。
新政策将促进城市的战略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的转型,促进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
一、新政策将促进城市的战略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的转型
资源型城市的产业转型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也是全世界的一大难题,作为工业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时间许多国家都存在,所采用的模式的方法各不相同。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任务更加艰巨,全国共有118个资源型城市,占城市总量的18%,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高达60%。但近年来四分之一的资源型城市面临资源枯竭,三分之二的矿山进入中老年期。随着今后20年我国加快工业化进程的步伐,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更严重的威胁着对自然资源有高度依存的资源型城市的发展。
目前,我国资源型城市在经济上普遍存在结构单一、增长乏力、效率低下等问题,第二产业比重过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重工业占九成,虽然,近年来许多资源型城市新建了一批高新技术项目,但大多都处于建设前期,高新技术产业化生产能力任没有完全释放出来,资源型产业“一业独大”、产业链条短、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等问题始终未能彻底解决。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需要包括制度、政策、管理等各个层面的改革与系统化创新。增值税新政策就是有基于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创新。
解决资源型城市在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总体方向就是实现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引导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资源型城市的长期可持续协调发展。财政作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具体提供者,具有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的基本职能,在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中扮演的角色重要,承担的任务艰巨。促进经济转型,解决发展投入问题、调动城市积极性是关键。因此,加大制度创新,调整资源税费政策,壮大地方可用财力就显得十分重要。国家和省财政要遵循效率和公平的原则,一方面切实减轻资源型城市的税费负担,提高地方资源税留成比例,增强当地的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要统筹考虑不同资源型城市各自的资源条件和负担水平,合理调节级差收入。同时,建议资源型城市紧盯国家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增值税转型等财政政策前沿,顺应财政调控大势,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推进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助推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具体财政政策措施。并根据自身实际,设立经济转型专项资金,把各类发展资金纳入经济转型专项资金盘子管理,调整更多的财力支持经济转型。
二、促进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按照增值税对购进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扣除时间的不同,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生产型对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不予抵扣;消费型允许对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行一次性低扣;收入型则是对固定资产当期实现的增值额征税。目前,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消费型增值税。任何经济组织,在组织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作为生产者,当需要购买固定资产作为生产工具时,又成为消费者。换句话说,企业具有同时身兼生产者与消费者双重身份的特征。新政策有利于促进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我们以甲企业购置机器设备10万元为例来看新政策是如何有利于企业加大技改投入:
甲企业购入机器一台,价值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假设该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平均年限法对其计提折旧,所得税税率为33%.
在生产型增值税形式下:甲企业在购入机器设备时不允许抵扣增值税,会计处理是增加固定资产11.7万元。在该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里,每年的折旧额为1.17万元元。该笔费用可以冲减利润,即每年可以使甲企业少缴所得税1.17×33%=0.386万元,折算成年金现值为0.386×6.1446(年金现值系数)=2.3724万元。随着机器设备的使用,它的价值转移到产品当中去,并随着产品的销售而形成销项税额,这部分销项税额虽然不是甲企业负担而是由甲企业产品的购买方负担,但税务机关确实对该机器设备重复计征了增值税。总的看来,甲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实际上缴的税款为增值税1.7万元,折旧抵减收入共少缴所得税2.3724万元。
在消费型增值税形式下:甲企业在购入机器设备时的增值税允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会计处理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10万元。在该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里,每年的折旧额为1万元。该折旧额每年可以使甲企业少缴所得税1×33%=0.33万元,折算成年金现值为0.33×6.1446(年金现值系数)=2.0277万元。由于在购入时增值税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因此不存在重复计征的问题。对于甲企业来讲,它没有负担增值税,折旧额抵减收入共少缴所得税2.0277万元。
从以上实例可以看出,新政策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不仅涉及到增值税,还涉及到所得税;不仅涉及到购买机器设备的当期,而且涉及到机器设备整个寿命期。新政策可以使甲企业因为避免重复计征增值税而少缴1.7万元,从折旧抵减收入得到少缴所得税的好处减少了0.3447万元(2.0277-2.3724)。因此,甲企业一共可以获得税收上的好处是1.3553万元(1.7-0.3447)。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改革前,由于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中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特别是影响企业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基础产业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新技术的采用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别是抑制了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核心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新政策可以使企业享受更多的收益。增强企业的投资热情,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尤其是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的技术投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不仅减少了税负,还加快了老旧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新政策将有利于促进老工业企加快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环境污染
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方案《“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方案称十二五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须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三十四)条:健全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矿产资源的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完善和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对用于制造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抓紧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多种产品即征即退80%.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对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电力或热力等行业实行100%即征即退对以蔗渣为原料生产蔗渣浆等行业实行50%即征即退。
我国的老工业企业大多都存在着设备老化、技术创新能力差、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弱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在增值税新政策实施后,有利于加大资本的投入热情,加大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技术创新,同时,《节能法》《清洁生产法》的实施,也加大的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管控力度,一方面是鼓励企业进行技改和设备更新,对落实节能、清洁生产和技术更新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实施资源税和环境税,并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加大税收强调,提高增值税的调控作用。《“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都对节能和清洁生产提出了明确的奖惩政策,结合增值税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老工业企业加快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更新生产设备,加快技改步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进而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
参 考 文 献
(1)蔡基松:关注增值税转型,中国农垦经济,2006年2期
(2)郑荐平 卢建波:增值税转型对工业经济影响深远,当代经济,2005年4期
(3)朱 建:浅议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企业与税务
(4)王晓军:企业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 政策与管理,2004年1期
(5)张晓丽,张燕.浅析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6(4).
(6)顾晓敏.浅谈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商场现代化 2007(5)
(7)佚名.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环球市场信息导报》://.ems86.com/zhengwu/html/?14370.html
(8)龙新民;我国现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4年04期
(9)《“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