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实施政府采购取得的积极成效
二、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三、实施政府采购的对策和措施
内 容 摘 要
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采购规模逐年扩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支撑点之一,但从运行的实践来看,政府采购要进一步发挥调整总量平衡,优化经济结构,参与国际竞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作用,还存在亟待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浅议澂江县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政府广泛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产物,其实质在于把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采购是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式,政府采购在预算执行中发挥着广泛而深远的作用,可以促进政府支出的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强化国家廉政建设,推动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依法理财进程。澂江县在1998年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于1999年7月1日起在县本级正式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至今已10年有余了。其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1、实施政府采购有利于促进澂江县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澂江县是典型的农业县,2000年时总人口达15万人,人均耕地为0.87亩;2007年时总人口已达16万人,人均耕地为0.62亩,几年之间人均耕地减少0.25亩;此后到2011年一直维持在2007年的人均耕地面积,对于一个典型的农业县来说土地资源极为有限,基础相对薄弱,2009年地方财政支出21700万元,2011年地方财政支出31984万元,2011年比2009年增10284万元,增47.4%;2009年地方财政收入10428万元,2011年地方财政收入14480万元,2011年比2009年增4052万元,增38.9%;收入的增长远远满足不了支出的增长,财政资金难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实行分散采购,一方面,县财政资金短缺,应加强的教育、市镇建设等公共项目缺乏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财政资金的浪费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仍较为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负担,实施政府采购,确保了采购资金集中支付,有利于促进澂江县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实施政府采购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于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采取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公开竞价的形式进行,实行集中批量采购,采购中心直接向供应商付款,使采购活动和采购资金动作的全过程始终置于财政、审计、物价、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有效地压缩了成交价格中的“水份”,消除了“暗箱操作”,一方面克服了分散采购中的重复购置、盲目购买以及不公平交易现象,降低了采购成本;另一方面从根本上杜绝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减少了相互攀比及浪费,也缓解了部门、单位之间的资金分配不平衡的矛盾;同时,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采购支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改变了长期以来财政“重分配,轻管理”的格局,使财政资金由分配环节延伸到使用环节,提高了资金动作质量,也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1年澂江县公开招标4次,竞争性谈判11次,询价采购27次,邀请招标1次,包括各种型号的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办公桌椅、文件柜、多媒体教室设备、校园广播系统设备、广电局制播一体化网络系统、监控设备、办公家具、医疗设备等,涉及采购单位50多家,按市场价格预算,共需资金1208.30万元,实施政府采购后,通过招标方式、询价采购等方式确定设备供应商设备采购价格,支付各类采购资金1049.20万元,节约资金159.1万元,综合节约率为13.2%,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3、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有利于从源头抑制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在传统的分散采购模式中,采购过程的不透明造成了采购中的种种腐败现象。供应商的选择、商品的品种及价格的确定,常常是“暗箱操作”,往往是个人说了算,而且由于分散采购点多面广,财政很难对这些采购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导致某些人损公肥私,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政策、采购程序及采购活动都要公开,公开性和透明性成为公共支出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并贯穿于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加之在招标各个阶段,纪检监察、审计、公证等部门的人员都共同参与,一方面可以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变原来的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过去分散采购中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建设。
我县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发展十分迅速,年均资金节约率达到10%以上,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支撑点,但是由于政府采购是项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目前正处于改革和传统、期望和疑惑、前进和阻力的交汇处,还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困难和问题,有的认识尚未到位,许多部门单位没有从法律的高度认识政府采购制度,规避政府采购的现象依然存在。规模小、范围窄,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政府采购制度功能的发挥。制度建设滞后,许多基础性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夯实。受财力限制,政府采购预算难以编制,计划性欠佳,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需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准还有一定差距,专家库建设较为困难,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到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诸多问题:
1、阻力仍然存在。实行政府采购势必打破一些部门或行业依靠权力垄断买方市场的行为和格局,直接触动了既得利益者,由此而产生一系列阻力。
2、思想认识未到位。在过去,我国没有政府采购制度,各部门和单位所需物品、工程项目和劳务等长期由他们自行采购,这些部门和单位也习惯了这种传统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以后,由于宣传不到位,少数单位和部门尚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认为实行政府采购没有多大必要,是多此一举。特别是对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这种集中采购形式抵触情绪较大,在他们看来,这种集中采购本来就不是什么阳光采购,实际上是一种“夺取财权”的行为,是“分散腐败向集中腐败的演变”。
有的认为实行集中政府采购后,把单位管死了,单位利益严重受损,因而想方设法规避集中采购。
3、政府采购的覆盖面不宽。目前政府采购的范围仅涉及到有限的几个品目,多数集中在汽车、计算机、复印机等一些大宗通用产品和定点加油、保险、维修等服务类项目。有的部门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大宗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等尚未完全纳入;再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后,有的单位和部门为了规避政府采购,却用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自行办理采购项目。所有这些,致使政府采购范围仍然较小、覆盖面窄。
4、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但在实际监督管理过程中,各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往往会出现“缺位”现象,有的甚至流于形式。目前澂江县的政府采购缺乏必要的有效监督机制,政府采购中心既是“裁判员”,又充当“运动员”,不但工作量大,而且得不到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也易造成新的腐败和出现“权力寻租”现象,比原来的分散采购,后果更为可怕。按照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审计监督,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诸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的监督很难到位,尤其是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预算编制、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监督不够。再则,虽然政府采购机构在实施大型采购项目时,都要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但这种监督仅限于招标过程中的开标、评标,而整个采购过程的监督往往没有参与,处于失控状态。而在许多一般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无人监督的情况。
5、盲目攀比现象仍然存在。部门之间由于财力贫富不均,经费充裕的单位,盲目追求办公现代化、高消费、高享受,经费不足的单位,也不甘落后,挖空心思搞经费,部门之间相互攀比,设备提早更新换代,使财政资金流失。
6、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人才匮乏,采购队伍亟待加强。目前,由于政府采购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采购队伍薄弱,对市场经济条件下采购所必须具备的招投标、 合同商业谈判、 市场调查及商品、 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相对缺乏, 缺少大量通晓国际通行采购方式的采购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只有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采购队伍,才能对采购工作实施有力的监督、检查,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持续地开展。
从近年的实践来看, 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节约财政资金、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但是, 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刚刚起步, 集中采购制度尚不尽完善,制度执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从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加以解决,实施政府采购的对策和措施是: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依法采购意识。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要进一步通过多途径,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政府采购当事人以及社会各个方面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通过宣传教育,使大家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善我国财政管理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它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进一步营造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和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环境,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 2、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所有政府采购管理者和参与人,应注重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抓好采购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应从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政治思想素质建设,要增强“三感”,即政府采购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四公开”,即公开规章制度、公开运行程序、公开采购结果、公开接受监督检查;做到“四不准”,即在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准说情、不准做私下交易、不准收受礼金、不准接受供应商吃请。二是进行观念更新、知识更新。重点更新预算编制方面的知识、政府采购资金由按级次下拨变为直接拨付的知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的知识。三是掌握采购技能,主要是掌握政府采购管理体系、方法和手段、政府采购的法规制度和有关的法律知识、招标和投标知识。
3、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行法制化管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采购政策、决策、市场信息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采购政策公正公开才能得到贯彻遵守。信息透明了,市场才能动作好。政府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才能获得公众的监督。因此,必须制订一部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程序、原则及违反程序和原则造成法律后果及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严格规定,从而整体推进政府采购上下联动,使条条、条块、块块关系有机协调,打破“上改下不改,越改越难改”的格局;改变“左动右不动,越动越被动”的局面,确保政府采购经济有效。
4、改革现行的预算管理有关制度。(1)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后,采购资金由采购中心统一管理,不在由财政预算科层层下拨,因此必须单位编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是根据预算层层下拨经费,年终又层层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汇编决算。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制度后,采购资金不再层层下拨用款单位,而是由采购中心直接付给供应商。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门内部的总预算会计账户也要作相应的调整,要单独设置政府采购支出账户,用于核算各部门经核准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
5、严格监察,发挥效益。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保障政府采购法的全面贯彻落实,有效防止和消除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及各种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必须建立起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为主,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与的职责, 负责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采购政策的落实。特别是招标过程要严格按法定、公开透明的原则有序进行,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确立和完善公开招标制度、标准化作业制度和供应商评审制等操作性强的制度,使每一个环节紧密衔接又相互制约。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执法检查,重点抓好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证出台的政府采购制度各项政策在执行中不走样、不落空、不阻滞,最大限度地把政府采购制度的优势和应有效益发挥出来。加大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级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政府采购审计监督,要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纳入日常审计的重要内容,督促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集中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规范采购行为。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重点应放在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下达,集中支付采购资金等方面的审计,促进其履行好管理职责。对集中采购中心的监督,主要审计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采购后续管理,以及其财务收支情况等。对采购单位的监督,主要审计采购项目立项,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和集中采购制度,采购资金来源、支出和采购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促进依法理财,依法采购。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其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规操作行为,防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的滋生。
6、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及规模。政府采购制度的优越性最终是通过采购范围和规模来体现的,一般说来,采购范围越广,规模越大,说明政府采购的作用就越大,效果也就越明显。可见,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拓宽政府采购的范围,是今后深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措施,在做好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基础上,将政府采购公共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细化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是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和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基础性工作,所以我们要在不断总结完善已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巩固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就澂江县目前来说,应在实行定点保险、设备采购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房屋修缮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于分散采购要加强监管,要严明法纪,严禁各部门和单位使用自筹资金自行办理采购项目,一经发现,从严惩处。要将政府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国债资金的采购项目一并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范围的扩大,以促进政府采购总规模的不断扩大。
7、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网络技术不仅可以打破政府采购的时空限制,加快采购信息流通速度,方便广大供应商获取采购信息,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采购收集和统计。通过网络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各地相关数据,为建立和完善本地政府采购作参考。
8、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政府采购部门首先是一个服务部门,必须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出效益,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作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做好政府采购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深入了解单位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科学规范编制招标文件,从根本上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时效性。政府采购机构必须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保持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树立和维护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总之,政府采购工作在澂江县虽然推行时间还不算长,还处于初级阶段,但从近年的实践来看, 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节约财政资金、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 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刚刚起步, 集中采购制度尚不尽完善,制度执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从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加以解决,以指导实践工作,为澂江县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及规范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参 考 文 献
1、《澂江县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澂江县政府采购制度暂行规定》
3、《澂江县政府采购制度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采[2006]16号,2006年10月24日
5、《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2000年
6、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
8、杨灿明 李景友,《政府采购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
9、刘汉屏 李安泽,《政府采购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12月1日版
10、杨汉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理论与实务》,西苑出版社,2002年7月8日版
11、《中国政府采购》月刊,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出版,2007年全年12期
12、王文新,《集中采购机构急待解决的五大问题》,政府采购指南,2005(12)。
13、张许栋 张金泉,《构建服务型政府采购中心的思考》,政府采购指南,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