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两种不同的 会计规范2.原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比较3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4. 小企业会计准则
5.总结 内 容 摘 要
我国原有会计制度、原有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比较,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随着发展《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实行差别财务报告制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及更新后的改变......
1.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两种不同的会计规范)1.1从各自规范的内容来看 会计制度主要规范会计核算的方法和程序,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会计核算和披露的政策。以存货为例,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设置了各种存货科目,并在附件中增设了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期货等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需要的存货科目。在各存货科目中,又分别规定了各该科目的核算范围,不同增减方式下的核算方法(主要列出应借应贷科目),入账价格、发出时实际成本的几种计价方法,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应增设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清查盘点的核算方法,明细分类账的设置原则和核算依据等,都是属于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方面的规范。至于企业应当或可以选择什么样的计价方法方面的问题,并未作任何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第×--存货〉〉则是主要就哪类存货和哪类企业应当采用哪种计价方法及相应调整的事项,以及应在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中披露的事项,作为详尽的说明。这就属于对会计核算的披露政策的规范。1.2从各自的本质属性来看
会计制度主要是一种技术性规范,会计准则主要是一种社会性规范。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政策的,而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会计政策作怎样的规范,即制定出怎样的会计准则,将会直接影响经济利益在有关各方(如政府、投资者和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的分配,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有关各方经济利益的平衡协调过程。在国际交往中,如何处理本国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关系,甚至影响国家利益和主权。以致在修订关于存货的国际会计准则时,会发生取消"后进先出法"的提案在某次理事分上获得通过却在下一次理事会上遭夭折的尴尬事。这一切都是会计准则社会性的明显体现。1.3从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
会计制度一般是基于国家计划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会计准则是股份公司和证券市场高度发展和世界性经营危机促进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经济特别是证券市场进行干预、管理的产物。1947年法国制定了"统一会计方案",其目的是为了构建法国会计法规的统一基础,为二战后执行国民经济计划服务。1950年3月9日,我国中财委发布《关于草拟统一会计制度》的训令,强调指出:"现在各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十分紊乱,严重影响了经济核算制度的贯彻,使计划与管理遇到许多阻碍。为此,必须有统一的会计制度。"这表明统一会计制度这种核算模式是进行计划经济管理的需要使然。 会计准则是早出现在本世纪30年代的美国。20年代,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在公司外部形成了以投资者和债权人为主体的利害关系集团,他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需要有一个编制财务报表的标准让公司遵守,以保证公司管理当局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可据以作出投资、信贷等决策。这样就产生了对会计准则的需要。正是在这种形势下,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它使资本主义国家认识到现代社会单靠市场机制还不够,还须借助政府对经济进行调节、管理。这就促成了美国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出台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成立。该委员会除亲自发布《会计系列文告》和《财务报表规则》等政府规章外,再授以会计程序委员制定发布以《会计研究公报》命名的"公认会计准则",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有序地运转和整个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这就是会计准则产生的历史背景。1.4从结构形式的特征来看 每一部门会计制度都是一个完整的方法、程序体系;而会计准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实务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逐步制定的,相互间既无严格的分类,也无法形成有序的体系。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定,一般都是由总则或总说明,会计科目表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以及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等部分组成,无论从总体结构或从各部门的具体内容安排,都显示出完整、有序和体系性特点。如总则,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三大块内容,已大体包括了从取得原始凭证开始("原材料"科目说明就明确了"原材料明细账根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的内容)到向外报送或公布会计报表的整个会计处理程序的各个基本环节;会计科目表按照会计基本平衡公式,将该行业需用的全部科目排列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商业类行业不设此类)和损益类五大类;会计科目说明了与该科目有关的各类经济业务的核算方法,而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又将它们作了系统排列。 会计准则则不同,无论是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或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已发布的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各项之间无一定次序,难以归类,不成体系。如果一定要说相互间的有某种联系的话,那就是它们分别接受各自的"理论框架"的指导和评价。1.5从各内容的稳定性来看 会计制度通常是相对稳定的,而会计准则一般是活跃多变的。由于会计制度主要是一种技术性规范,因此,通常很少受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影响。我国在制定新行业会计制度前,如原《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会计制度》和《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等均已实施了三至五年之久;1981年8月制定的《国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到1990年8月才进行了修订。法国的"会计总方案"自1947年制定以来,至今还只修订过四次,最迟一次是在1986年,距今已有十余年了。 相反,因为会计准则主要是一种社会性规范,所以,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就非常敏感。而整个社会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瞬息万变,新的经济现象层出不穷,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此起彼伏,急需规范的会计政策不断出现,原有的规范也常常在变化了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日显滞后,就使得会计准则呈现活跃多变的态势。例如,为规范利息成本资本化这个会计问题,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9年10月至1982年6月就接连市发布第34号、42号、62号三个"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后两个公告对前一个公告的部分内容作了两次修正,这种情况,在会计制度修订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正因为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这样不同的两种会计规范,在规范会计实务时,两者的关系就应当是各司其职,相辅相成,而不该扬些抑彼,甚至轻率地以此来取彼。 一般地说,已有确定的会计处理方法,且已在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的,就按会计制度处理。需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中加以选择的,或虽然只有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但尚未在会计制度中明确的(一般可先以会计处理规定加以明确,待条件具备时再充实到会计制度中去,不一定要采用会计准则的形式)。应先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作好会计政策的选择,再按会计制度进行常规核算。有人认为,如果不取消行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即使制定出来后也将被束之高阁,这种担心是缺少根据的。2.原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比较 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现在,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2.1新旧准则的会计假设与制度的比较 旧准则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新准则的规定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制度仍然规定为四个假设。①会计主体比较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②持续经营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③会计分期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制度的规定概念与新准则相同,但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④货币计量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新准则仅仅规定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对记账本位币未作规定。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并且规定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2.2新旧准则的会计原则与会计制度比较 旧准则规定有十二项一般原则,即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原则(实际成本,配比,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谨慎性)。新准则为了与财务报告的目标相协调,将会计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目标相协调,命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原基本原则分别作了补充和完善,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将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纳入基本准则;同时突出相关性,弱化可靠性原则。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十三项基本原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①维持不变并加以修改补充的会计原则1、可靠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即真实性,又称客观性。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由此可以称为可靠性。
会计制度规定:在旧准则的内容上增加了现金流量的反映。2、相关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这一原则规定也是财务报告的目标,作为相关性强调了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可比性和一致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将会计处理方法改为会计政策,这比会计处理方法的口径更宽,并且强调了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和不同企业同一时期会计政策的选择应当保持一致,
会计制度规定:与旧准则规定相同,强调为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4、及时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5、明晰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围绕着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强调了对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的服务。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6、谨慎性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新准则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7、重要性
旧准则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新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② 修改变化的会计原则
1、权责发生制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新准则在第一章作为权责发生制假设来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将权责发生制原则变化为权责发生制假设。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配比性
旧准则规定: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新准则无此项原则。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3、历史成本
旧准则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新准则无此项会计原则。而是在会计计量中,针对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的定义。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新准则无此项规定。
会计制度规定:基本与旧准则相同,增加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及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界定。③ 新增加的会计原则 旧准则无此项规定。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发布或即将发布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发布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实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①.都属于会计法规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②. 都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 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4.小企业会计准则4.1颁布的背景 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概念,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中国小企业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同样投资使用劳动力更多;二是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以新取胜的内在动力和保持市场活力的能力;三是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对资源获取的要求不高,能广泛的分布于各种环境条件中;四是获取资本﹑信息﹑服务等服务方面处于劣处,管理水平较低。 为了促进小企业发展以及财税政策日益丰富完善,形成以减费减免、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鼓励提前执行,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4.2其中的特点①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变动权益变动表。②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提供银行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③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不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据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四个创新:一是既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又充分考虑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较为薄弱等实际情况;二是既保持了自身体系完整性,又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有序衔接,规范了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了具体而统一的标准;三是最大限度地简化了小企业的会计处理,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既满足了税收征管的信息需要,又有助于银行贷款决策;四是在规范范围上涵盖了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各种行业,既确保行业上的全覆盖,又方便了会计人员根据需要尽快掌握和应用。5.总结 根据以上论点我们了解到,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规范内容、本质属性、产生的历史背景、结构形式特征以及内容的稳定性等方面,都有明显区别。在规范会计实务时,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各司其职,相辅相成,而不应扬此抑彼,甚至轻率加以取代。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关系的新模式就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的舞台上不再为配角角色,而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发展国民经济和保持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企业逐渐走出国门,面对外来企业以及国内大型企业,生产规模属于中小企业将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必须规范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使中小企业能够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生存并且能够得到发展。2011年10月18日,我国正式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在实行差别财务报告制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1000多万小企业将全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带给小企业的最大变化是让小企业从繁琐的核算事务中脱身出来,匀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内部管理和规范行业行为.是财政部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参 考 文 献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李若山,《国际会计的协调及未来发展》,《会计研究》1996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