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问题研究
答辩问题
问题1、固定资产为什么要折旧?
答: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基础在第一次产业革命以前,会计上几乎没有折旧概念,此后,由于大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特别是铁路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使人们产生了长期资产的概念,并要求区分“资本”和“收益”,因此而确立了折旧费用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费用。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仍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构成了企业的费用。因而,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折旧概念的产生及是企业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重要标志,其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以及体现这一制度要求的配比原则。按照配比原则,固定资产的成本不仅仅是为取得当期收入而发生的成本,也是为取得以后各项收入而发生的成本,即固定资产成本是为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取得收而发生的成本,自然与收入相配比。
固定资产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实在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先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内体现,无论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计提折旧都是必需的!
对于企业来说,有一个简单的公式,收入-支出=利润,固定资产实际上也是企业花钱买来的,所以也是一种支出,但是往往这种支出金额很大,而且受益期很长,如果将此支出一次性计入某个月,会导致当月明显亏损,而实际上当月从该固定资产得到的受益不会这么多,同时,其他受益的月份,又没有体现应有的支出,所以,将固定资产入账后,在受益期内平均其支出,按月列支,这就是固定资产折旧理念的来源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要采取合适的计提方法,因不同的折旧计算方法,会对企业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当期应该缴纳的所得税。
如果在购入的固定资产时就全部计入当期支出,会导致当期成本加大,而固定资产带来的收益是在以后各个期间流入企业的,为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分期摊入成本中去,再由销售产品取得收益,这就是为什么要提折旧了。
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虽然支付了价款,但是这部分价款不能计入当期的费用,因为固定资产可以使用很多期,它的价值是分期转移的。所以企业每期按照它转移的价值,提取折旧,把折旧计入当期的费用,这样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固定资产价值的减损,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形成的价值转移,它可以从商品销售中得到补偿。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外形不变的情况下,其价值逐渐转移到产品价值中,根据财务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应该在每个收益期间估算相应的成本费用以折旧的形式计入损益中。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固定资产不能直接进入成本或者费用里,必须通过累计折旧这个科目,摊销每个月的月份中.如果是一次性进入到成本或者费当中去,就会造成当月的成本和费用增大,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至少在一年以上,根据配比原则,就要相应摊销到每个月份中去.这样才显得成本和费用更加合理。
问题2、认为现行的折旧方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有没有更合适的方法呢?
答:
一、现行折旧方法存在不合理性: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却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特别是在一台设备使用初期和末期要与它的使用高峰期承担相同的折旧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直线法的不足:1、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应提的折旧额应该相应的比较多。2、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增加。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用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3、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4、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工作量法的不足:1、同平均年限法一样,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2、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也难于准确的估计。3、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在具体实务中,加速折旧方法又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双倍余额法是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一般认为:在比例税率下,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比较有利,这可以使纳税人在早期计入更多折旧额,从时间价值的角度来看,取得其资金的时间价值;而在累进税率制中则采用平均年限法有利,可避免利润的波动而提高所适用税率,从而增加税负。但是对于那些小型企业并非如此,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采取加速折旧须慎重。
1、是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目前实行比例税率,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这种加速折旧的做法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
2、是加速折旧须考虑5年补亏期。由于税法对补亏期限作了严格限定,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以后年度的获利水平作出合理估计,使同样的生产经营利润获得更大的实际收益。特别对一些风险大、收益率高且不稳定的科技企业更要合理规划,避免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3、是加速折旧应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在现行体制下,我国企业的会计报告一般应向工商、税务、财政、金融等部门及投资各方提供,上市公司还需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其财务报告。如果仅仅从减轻税负的角度选择加速折旧,导致企业出现亏损,使投资者认为企业的盈利能力差,不予注入资金,错失发展壮大的机遇,如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企业要生存发展获利,就要做到销售增长,而销售增长的财务意义是应收账款或现金流入增长。完全依靠内部筹资会限制企业发展,完全依靠外部筹资也会因财务风险太大而无法实现,因此企业应该把加速折旧放到整体经营决策中考虑,不宜仅为减少税负造成连续亏损,而不利于取得支持销售增长的资金,这样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二、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币值变动因素的合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在资金的时间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固定资产作为企业长期拥有的资产,它的价值以折旧的方式跨时间段地收回,时间跨度大,固定资产所占用的这部分资金价值参与企业生产并创造价值增量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现行的折旧方法是以静态的观点进行核算,没有考虑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内货币币值的变动,也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这就使原有的以货币币值稳定为假设前提的折旧核算方法受到挑战。
现行的折旧方法都存在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均符合“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年折旧额的合计数”。从表面上看,这一数量关系是合理的,但是仔细研究,就会发现现行折旧方法存在的一些缺陷: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现实收入与历史成本费用的配比模式不科学。
为了解决现行折旧方法存在的不足,我们在折旧核算中引入货币时间价值和币值变动的因素,对折旧的计提采用折现率折旧法:即确定一个表示近期货币时间价值和币值变动水平的折现率来调整折旧基数,用这个折现率重新计算各期折旧额。
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影响,就要确定一个可以在现在时点和未来时点的货币之间换算的比率,它通常会采用同期央行的贷款利率。而对于货币币值变动因素的影响,则通过通货膨胀率来体现。然后将以上两种因素的影响综合起来,确定一个折现率:r 一Rf)。式中,r表示某资产的必要收益率;Rf表示无风险收益率,通常以短期借款利率来表示;β表示该资产的系统风险系数;Rm 为市场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包括通货膨胀的影响。根据这个折现率计算折旧基数和各期应计提折旧额。
把资金时间价值和物价上涨这两项因素综合考虑之后,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应为:M=C×(1+r)n-a,其中:M 为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C 为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a为预计净残值;n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r为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率的贴现因子。根据“折旧基数=各年折旧额现值 之和” 的原理来计算各年计提的折旧额,其计算公式为:D= [C-a×(P/F,r,n)]÷(P/A,r,n)。其中,C 表示固定资产的原值;a表示预计净残值;n表示预计使用年限;D 表示年折旧额;r表示折现率。
折现率折旧法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和币值变动因素,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得以足额补偿,使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更符合现实状况。由于时间和物价的变化,虽然固定资产的原值不变,但折旧总额增长了,增长的折旧总额来自于各期计提折旧额的增长,而各期计提折旧额的增长来自于资金的时间价值和币值变动所带来的增长,正是这样,折旧费用才与各期实际收入相配比。
三、折现率折旧法应用的现实意义
在使用折现率折旧法时,由于时间和物价的变化使折旧总额在数量上大于固定资产原始价值,记账变得繁琐。为了简化记账程序,对固定资产可仍按原值入账,同时折旧总额逐年计提入账,固定资产退出使用后将原值换算成终值与折旧总额比较,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折现率折旧法缩小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与其折旧回收资金之间的价值差异,实现了固定资产的足额补偿,使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更新设备的资金,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了企业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拓宽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思路,减少或避免因固定资产折旧带来的消极影响,有利于企业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有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与现行折旧方法比较,折现率折旧法既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和币值变动因素,又使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各期收入的配比趋于合理,克服了之前将“现实的收入”与“历史成本” 相配比产生的不科学性。同时使财务报表的阅读者能更好地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损耗与价值补偿情况。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大于按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计提的折旧总额,真正体现了实体资本保全的要求,避免了可能产生积欠折旧的问题。由于折旧采用了这种方法,便消除了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的对财务成果的影响,尤其是对利润的影响,这对企业内部管理者做出正确决策有重大的意义。
当然,采用此法要注意折现率的确定,除了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和通货膨胀因素,以使企业固定资产的损耗得到及时足额的价值补偿外,还要求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基数的因素,参考社会劳动生产率平均提高水平和社会科技进步指数,依据资金时间价值理论,分析社会或行业平均资金成本率和物价水平,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时间周期,努力缩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与其折旧回收资金之间的价值差异,以使企业提高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
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中引入货币时间价值原则和物价变动因素,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增强了折旧核算的时间概念。折现率折旧法是一种较理想的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方法,它把货币时间价值和币值变动因素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量化,使这种隐性而巨大的影响变得具体可操作,是折旧核算方法的一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