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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信用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论消费信用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上传会员: panmeimei
提交日期: 2023-11-17 22:12:49
文档分类: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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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基础知识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概念与分类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特征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发展历程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六大要素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流程
(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管理
合作机构管理
合作机构风险的表现形式
合作机构风险的防范措施
(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的操作风险管理及信用风险管理

内 容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城市住宅商品化进程加快和金融体系的变革,为适应居民个人住房消费需求,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国内开办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随之各商业银行相继在全面开办该业务,迄今为止已有30多年的历史。目前,各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由单一的个人购买房改房贷款,发展到开办消费性的个人住房类贷款,品种齐全,便于选择。既有针对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贷款,也有针对购买商品房的住房贷款;既有向在住房一级市场上购买住房的个人发放的住房贷款,也有向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二手房的个人发放的二手房(再交易)住房贷款;既有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也有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及两者相结合的组合贷款;既有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也有外币个人住房贷款;还有“转按”、“加按”等个人住房贷款的衍生品种。个人住房贷款在对层次、全方位地满足不同需求的同时,也为各商业银行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房地产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如今,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与变化,与我们最初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定义与标准是否还如当初?何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本篇论文主要介绍个人住房按揭的基础知识、贷款流程、风险管理三大内容板块。第一板块阐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概念特点、发展历程和贷款的要素等相关内容。第二板块介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流程,具体包括贷款的受理与调查、审查与审批、签约与发放、支付管理以及贷后管理等五个重要环节。第三板块根据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管理,包括合作机构管理、操作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论消费信用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基础知识
1、个人住房贷款的概念和分类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在各国个人贷款业务中都是最主要的产品,在我国也是最早开办、规模最大的个人贷款产品。
按照资金来源的维度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结合)。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也被称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城镇购买、建造或大修各类型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则被称为委托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及其单位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及在职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贷款。该贷款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底进底出”的利率政策,带有较强的政策性,贷款额度受到限制。因此,它是一种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
按照住房交易形态的维度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可分新建房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转让贷款。新建房个人住房贷款,俗称个人一手房贷款,是指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在一级市场上购买住房的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抵抗,俗称个人二手房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在住房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各类型个人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是指当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出售用该贷款购买的住房时,银行用信贷资金向购买该住房的个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贷款利率的确定方式维度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的特征
个人住房贷款与其他个人贷款相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贷款金额较大,期限长的特点,购房支出通常一个家庭支出的主要部分,住房贷款也普遍占家庭负债的较大份额,因此,个人住房贷款相对其他个人贷款而言金额较大,期限也较长,通常10-20年,甚至有些年轻购房者选择30年。以抵押为前提建立的借贷关系是个人住房贷款的第二个特征,通常情况下,个人住房贷款是以住房作为抵押这一前提条件发生的资金借贷行为,个人住房贷款的实质是一种融资关系而不是商品买卖关系。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方而言,其目的是通过借款融资而取得购买住房的资金,实现对住房的拥有,而不是为了出售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方而言,其取得该住房抵押权的目的并不要实际占有住房,而是为了在贷出资金未能按期收回时,作为一种追偿贷款本息的保障。由于个人住房贷款大多数为房产抵押担保贷款,因此风险相对较低。但由于大多数个人住房贷款具有类似的贷款模式,系统性风险相对集中。除了客户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等方面的因素外,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对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影响也较大,这是个人住房贷款的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3、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历程
个人住房贷款在各国个人贷款业务中都是最主要的个人贷款产品,在我国也是最早开办、规模最大的个人贷款产品。国内个人住房贷款最早萌芽与改革开放初期,源于城市住宅制度的改革。老百姓的住房问题,为最大的民生问题,由于传统的人民,在意识形态上,觉得有家才有家,才是幸福完美的生活,同时当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住宅建设工作,,并多次在会议上提出了在住宅建设方面要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的意见。1980年,在全国城市房屋住宅工作会议上,住房商品化作为今后的工作设想被提出来,同时提出了购房可分期付款的先进思路,更是一种突破性的城市住宅建设的重要手段。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推出的最初几年,由于市场还没有形成普遍的需求,业务发展较慢。个人住房贷款真正的快速发展,应以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为标志。1998年7月3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所谓“住房实物分配”是指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或单位投资、建设、购买住房并无偿分配给职工,由职工支付一定租金的住房分配体制。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下,职工支付的租金远远低于成本租金,国家主要以“暗贴”的方式给予职工补贴。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人口的增多,工业进程加快,城市建设也加快了步伐。盖楼房最早是在60年代,北京最先盖了三栋九层楼房,还有电梯。总体上说,那时盖房绝不敢奢华,仍然沿用五十年代的建房格局。到文革时,经济开始陷入混乱,城市建设停滞不前,城市居民住房十分紧张,三代同堂住10平方米房子的家庭相当普遍。后来,党中央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开始致力于经济发展,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中小城市在住房建设中开始了变革,将厨房和厕所与卧室结合在一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套简房”,但那时的套房面积很小,一般只有20多平方米。 
城镇居民住房普遍靠一个来源,即由单位建房无偿分配。职工要根据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职务高低,再论资排辈由单位分房。一旦住到公房后,只需支付很少的租金,这种分房制度长期被当作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由于企事业单位建房少,一些职工几代人居于一小间,只等福利分房下来,而一旦分了房,基本就不再有搬家的机会。上山下乡使千千万万城市青年到边疆到农村,缓解了城市的住房紧张状况,但到了70年代末期,知青返城时,有的拖家带口回来,城市住房一下子又紧张起来。 
从经济意义上把城镇建设分为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住宅属于非生产建设,所以一旦资金紧张,就只能照顾生产性建设。另外,住房作为一种福利,基本上是由国家包着,居民只出很少的租金就可以了,住房建设根本就谈不上活跃经济。 
国务院在宣布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被确定为住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逐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4、个人住房贷款的六大要素
个人住房贷款共有六大要素组成,分别为:贷款对象、贷款利率、贷款年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及贷款额度六大要素。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申请人还须满足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例如: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借款人工作单位开据的收入证明、银行至少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及自愿还款的意愿;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符合规定的首付款证明及银行POS凭条等;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者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以开发商作为阶段性担保来减轻贷款银行的风险。
贷款利率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唯一价格定位,贷款银行执行的利率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的方式进行。各个贷款银行在央行制定的标准范围内可按照各银行自己的实际情况及合作项目的实力而定,就目前来讲,大部分贷款银行对首套房的贷款利率还是比较放松,一般从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下浮5%-10%,对于二套房则执行央行规定的利率利率上浮10%。个人住房抵贷款的计息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合同期内法定利率调整时,可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进行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但实践中,银行多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的利率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长期限都为30年,有些地方性城市银行则定为20年。个人二手房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对于借款人已离职退休即将离职退休的(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贷款期限不宜过长,现在的贷款银行一般将还款期限不超过65岁。根据自身情况,各行规定有所差异。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可采取多种还款方式进行还款。例如,一次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比累进还款法、等额累进还款法及组合还款法等多种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中还款方式最为普遍。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法,但一笔借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法,贷款合同签订后,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得更改还款方式。
个人住房贷款可实行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担保方式。贷款银行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采取的担保方式以抵押担保为主,在未实现抵押登记前,普遍采取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方式。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人通常是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且与银行签订了《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书》。在一手房贷款中,在房屋办妥抵押登记前,一般由开发商承担阶段保证责任,而在二手房贷款中,一般由中介机构或担保公司机构承担阶段性保证的责任。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应同时与贷款银行签订抵押加阶段性保证借款合同。在所抵押的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后,根据合同约定,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人不再履行保证责任。
个人住房贷款中,对购买首套房与二套房的政策标准,央行要求也在根据市场的需求与实际情况而定,现首套房且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贷款的发放额度一般按拟定住房价格扣除其不低于价款25%的首期付款后的数量来确定。关于首付款,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住确定。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流程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包括贷款的受理与调查、审查与审批、签约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五个环节。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中的各环节相对独立但又密切,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对其他环节造成影响。
1、贷款的受理与调查
银行通过现场咨询、窗口咨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宣传手册及售楼部销售人员的引导的渠道和方式,向拟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在一手住房按揭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办理按揭的专业人员一般会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所需要的贷款应具备的条件、提供的相关资、房贷的程序,包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如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额等资料情况,用纸质的形式进行告知。在经过贷前咨询之后,贷款进行到受理过程,贷款受理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能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申请材料。对于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同时要求共同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贷款受理人应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借款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如果不予受理,应退回贷款申请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经初审符合要求后,贷款受理人应将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交由贷前调查人进行贷前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责调查职责,对住房楼盘项目和借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对借款人的品行、信誉、偿还能力、担保手段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贷前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对开发商及楼盘项目的调查,一个是对借款人进行调查。
关于对开发商及楼盘项目的调查,对个人住房贷款楼盘项目的审查包括对开发商资信的审查、项目本身的审查以及对项目的实地考察。而对开发商资信审查,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资质审查,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企业资信等级或信用程度,资信等级是企业信用程度的形象标识,它表明了企业守约或履行的主观愿望与客观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会计报表;开发商的债权债务和为其他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信用程度和管理层的决策能力,企业领导的素质及信誉往往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素质和信誉,企业领导的决策能力往往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命运,左右企业的未来。
2、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而对项目的审查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具体包括: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项目的合法性审查;项目工程进度审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审查,审查开发商按项目要求比例的自筹资金是否到位。银行除了项目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外,还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其主要目的:一是检查开发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经过政府部门批准,从而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开发商从事房地产建筑和销售的资格认定,检查项目的工程进度是否到达政府部门规定预售的进度内;三是检查项目的位置是否理想,考察房屋售价是否符合市场价值,同时对项目的销售前景作出理性判断。实地调查之后信贷人员依照银行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开发商资信调查项目有关资料审查以及实地考察后撰写出项目调查报告,项目调查报告经审核人员审核后,交有权审批部门审查核准。
关于对借款人的调查,贷前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可以采取审查借款申请材料、面谈借款申请人、查询个人信用、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的内容包括,贷前调查人在调查借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贷款基本情况、借款所购(建)房屋情况、贷款担保真实性、材料的一致性重点调查。贷前调查完成后,贷前调查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填写《个人住房贷款调查审批表》,提出是否同意贷款的明确意见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并形成对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方面的调查意见,连同申请资料等一并送交贷款审核人员进行贷款审核。
贷款审查人负责对借款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个人住房贷款调查审批表》、面谈记录以及贷前调查的内容是否完整进行审查。贷款审查人认为需要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的,可要求贷前调查人进一步落实。贷款审查人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有疑问时,可进行重新调查,或给予直接否定该笔贷款。贷款人应开展风险评价工作,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贷款人应根据伸伸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3、贷款的签约与发放
经审批同意的,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借款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明确约定个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贷款的签约流程大概分为三大步骤,填写合同、审核合同、签订合同,贷款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合同公证。
4、支付管理
贷款人可以采用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此中支付方式用于一手住房贷款,将资金受托支付给开发商。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此种支付方式多用于二手住房贷款,贷款银行直接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再从借款人直接支付给二手房卖主。
5、贷后管理
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与档案管理是贷款发放后到合同终止期间有关事宜的管理,同样也是一个极其重要并繁杂的工作流程,其包括贷后检查、合同变更、本息回收、贷款的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以及贷款档案管理等工作。它关系到信贷资产能否安全收回,是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对于贷款风分类与不良贷款的管理更是重要部分。贷款风险分类指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贷款风险啊分类一般先进行定量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连续违约次数进行分类再进行定性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违约性质和贷款风险程度对定量分类结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贷款形态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对不良贷款的处置,抵押物处置可采用与借款人协商变卖、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处分。对认定为呆账贷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银行应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有关呆账认定及核销的规定组织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银行保留追索权的贷款,各经办行应实行“账销案存”,建立已核销贷款台账,定期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催收通知书,并注意诉讼时效。
(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管理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购房人(借款人)、贷款银行以及房屋卖方(开发商或二手房卖主)等多方交易主体以购房人所购的特定房屋为纽带,通过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多元化的市场交易行为。各交易主体、购房人所购特定房屋及有关合同构成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完整要素,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链条安全运转的必要条件。在个人住房贷款中,一旦这些要素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产生风险,就很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并可能导致银行的风险,危机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损害包括银行在内的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银行的风险无时不在,且风险来源多元化,表现形式多样化。
合作机构管理
与外部机构合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的主要方式。合作机构包含了很多,比如: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评估机构,担保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保险公司等等。中介机构除了为银行提供客源之外,大多数还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比如,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在未办妥正式产权证明的贷款期间,为每笔个人住房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并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自2014年起,大部分银行已经取消了开发商保证金的缴纳,只承担阶段性担保)。同时,专业从事担保业务的中介担保公司,也是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重要合作机构。线阶段由于缺乏征信体系,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大多数要依赖于合作机构所提供的担保方式来规避风险。因此,合作机构的自经济实力、管理水平、资信状况往往对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合作机构风险的表现形式
合作机构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欺诈风险,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中的“假个贷”,所谓的“假个贷”一般指借款人并不具有真实的购房目的,采取各种手段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行为。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主要表现在“担保放大倍数”过大,即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与自身实收资本的倍数过大,造成过度担保而导致最终无力代偿。
合作机构风险的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离不开合作机构。银行要深入了解和理解合作机构的运作,在充分利用合作机构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由合作机构带来的风险,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针对假个贷的防控措施,加强一线人员建设,严把贷款准入关,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要积极利用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加大假个贷的实施成本;而针对其他合作机构风险的防控措施,深入调查,选择讲信用、重诚信的合作机构,业务合作中不过分依赖合作机构,严格执行准日退出制度,有效利用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回访制度等手段进行防控。
(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的操作风险管理及信用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过程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中存在疏漏等情况而产生的风险,是一种发生在实物操作中的、内部形成的非系统性风险。从操作风险的角度看,由于缺乏必要的相关法律约束,再加上各大商业银行之间激烈的竞争,银行的业务部门有时为了扩大其业务范围,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批条件。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抵押住房登记制度,贷款的前台、中台与后台没有进行责任上的严格区分,对客户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严格把关,而造成更大的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通常是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下降而导致的。因此,防范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就要求个人住房贷款的经办人员通过细致的工作,八五好借款人的还款能了和还款意愿。针对于信用风险防范措施,重要的是加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银行应该进一步严格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尤其是关注和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准确把握第一还款来源从而有效控制个人租房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在此同时,需要深入了解客户还款意愿。在当前的业务环境下,真实个人信息获取的成本和难度都比较大,往往造成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一些优质客户被绝之门外,即经济学中逆向选择;而事后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的贷款资金遭受风险,即道德风险。为了防范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银行因该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有良好的把握。同时,坚持贷款面谈制度,对申请人的还款意愿从细节上进行把握。
高达万亿的问题贷款是目前我国银行的最大风险,时刻威胁着本已相当脆弱的国内金融体系,成为我国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挥之不去的阴影。与此同时,很多商业银行对问题贷款的认识却相当肤浅,甚至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面对国内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如何提高我国银行防范、处理、解决问题贷款的能力,已成为国内银行业的当务之急。 风险是导致银行问题贷款的主要原因,按照巴塞尔协议,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银行为了扩大业务的占比、合作机构为了得到更多的业务量、为了节约借款人的办理时间,在操作流程中,在法律法规的允许下,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也总结了更多利好的方式方法。
 

参 考 文 献
《问题贷款:成因识别监管》 
《居住的变迁》
《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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