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子商务中的信用缺失及其应对策略
[摘 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广泛使用,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诚信缺失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基于此,本文旨在分析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原因,并就此提出一些应对之策,以求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关键词]电子商务;信用缺失;对策
一、电子商务中信用的重要性
电子商务即在网上开展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商务活动,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包括生产、流通、交换、分配和消费各环节所有活动的电子信息化处理。它的核心是使现代计算机通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生产效益、降低经营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从而大幅度地提升传统商务水平,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
信用是整个商务体系的命脉,一切商业活动都是在信用的基础上展开的。因此,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电子商务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争取客户,扩大销售额和经营规模的最有效手段。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的一种,信用问题也必将成为关系其成败的关键问题。
二、我国电子商务中的信用现状
当前,在我国社会各大领域信用缺失现象十分普遍,电子商务交易中,虚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由此引发了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B 2 C(企业对消费者)的全方位信用危机。而且,由于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信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根据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 (2018)》,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从2008年的3.14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31.6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预计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十二五”末翻一番,超过40万亿元。在这快速发展的背后,诚信一直都是其关键因素。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虚拟经济、非接触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其生存和发展都将十分困难,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风险都将大大提高。由于网络信息本身具有虚拟性和流动性,其格式和媒体可以分离,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的诚信问题使得电子商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性难以保障。因此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相比对信用的要求更高,要发展电子商务必须先加强信用建设。
目前,从我国电子商务的流程看:信息、交易、支付、物流等每个环节都存在信用风险,每个交易对象也有信用风险存在。然而,在看到国外发达国家从电子商务的经营方面获得超额利润的同时,我国盲目照搬国外电子商务,却未考虑到本国的实际国情,未考虑到我国信用体系的现状,以至于出现许多阻碍,电子商务活动在很多情况下无法顺畅运行。
三、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缺失的原因
(一)公民诚信意识缺失
由于我国长期的“重商主义”影响,导致一些传统的社会诚信道德与伦理的缺失。现实社会中,假冒伪劣商品肆虐、虚假广告泛滥、合同履约率低、经理人缺少诚信、信用卡诈骗、对欠债追讨不力等诚信问题每天见于报端,几乎成了普遍现象;而电子商务作为不见面的交易模式,更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同,而“无商不奸”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人与人之间防范多于信任,都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障碍。
(二)社会信用体制尚未完全建立
我国信用系统严重滞后,还未建立起健全的诚信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失信、违规行为监督惩罚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露端倪,但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行业自律尚未形成。而电子商务贸易内的信用评级还完全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还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和认可,所以评级中介机构、评级依据都未得到法律认同,从而评级也就没有法律效力。同时,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存在分割问题。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一方面是我国以前的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就是行业性质的,银行、税务、法律、保险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信息库,这些信息库本身没有相互联网,因而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贸易中,即使各行业的信息库进行互联,但是由于行业有些商业信用信息相互保密,造成贸易双方无法从中获得有利的信息。信用系统建设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
(三)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
由于网上交易双方通过网页交流,难有面对面的沟通,双方对商品的信息掌握程度不一,只能根据经验进行交易。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由用户实际购买和期待购买的商品种类可以看出,价格相对较低的商品如图书、音像、软件、鲜花礼品、通讯产品等是网上消费的主要热点。在信息不对称下,消费者只选择些商品信息不重要的商品,而对购买卷入度高的大型家电、电子产品以及伴随着休闲行为的服装产品则相对冷清。
四、应对我国电子商务中信用缺失的策略
(一)加大诚信建设和教育,提高全民诚信素质
弘扬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利用媒体与教育表扬诚实经商、诚实消费、诚实做人,揭露不讲诚信、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的丑恶现象,倡导诚信观念,提高社会公德和全民诚信素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建设
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法学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和修改,可出台《信用报告法》、《社会信用信息法》、《企业信用管理条例》等,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根据电子商务的环境和交易特点,建立电子交易法律和制度、电子支付制度、信用卡制度等。
(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没有诚信就没有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可查询的网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各个资信机构的信用信息全国互联,继而建立类似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样的管理和查询系统。不管是个人信用信息,还是其他信用信息,该系统应该是覆盖各方面社会经济活动信用的资信系统。以便于人们随时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而网络的开放性保证诚信资料的更新。
第二,建立第三方的信用评级机制。传统商务中建立直接互相信任关系的做法,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利用第三方资信公司进行资信调查和评级,或利用国际信用证来保证交易双方的支付和运输能够顺利进行。电子商务同样如此,也需要适合其发展的网站认证方法。
第三,政府部门建立信息监管机构。该机构主要负责监管企业自身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的真伪;监管中介机构为各企业发布产品信息的真伪,审核各企业网上交易条款,并进行数字签名。对企业网站和企业发布的产品信息进行严格监管,应做到及时,处罚力度大,在监管中避免贸易前的背信问题。
(四)致力网站建设
由于网上购物时消费者不能直接触摸商品,网上购物消费者最大的担心是商品的质量,因此网站应对网上产品提供详尽的描述,尽量保障商品介绍和图片的一致性;保障用户的隐私权,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和购买的商品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增加网站的安全性,保护信息不被外部或内部的不良使用;增加网站的品牌知名度,增加用户的购买信心。
(五)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仍是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网上交易所追求的根本利益。电子商务企业要及时了解并满足用户的最新要求,必须提高产品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服务,提高网络在线及网下的服务水准;要求企业将网上业务与网下业务相结合,对用户的问题及时回复。为了方便消费者咨询、查询和投诉,可提供如800热线电话或人工服务等传统手段。经常与用户保持联系,使用户从信任产品到信任企业,从信任企业到信任整个电子商务,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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