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信社不良贷款风险管理研究
我国农信社随着经济状况的发展也在不断进行改善,集中体现在支农资金和产权制度中,其中不良贷款作为农信社的主要潜在威胁问题,严重影响着其资产质量和健康发展。分析农信社不良贷款的现状、影响及有效风险管理策略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工作。本文通过分析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现状及产生的原因,给出完善我国农信社不良贷款风险管理的防范措施。
我国农信社不良贷款现状分析
1.1贷款过度集中
贷款集中到农业这一单一行业上对包括农信社在内的金融机构来说潜在威胁较大,当农业危机出现时,便会出现大量的不良贷款。农信社经营对象以乡镇企业和农民为主,自身规模有限,经营范围狭窄,不能轻易规避和化解贷款过度集中农业的风险。农信社贷款集中表现在借款人的行业及地区。由于农村缺乏优质企业,农信社对农民发放贷款的可能性较低,我国大部分农信社都出现顶冒名贷款的问题;又由于农信社的主要贷款对象为小微企业或农民,文化、地理和经济环境导致产业过度集中、经营单一,致使盈利利润较低,从而使得农信社难以解决贷款集中问题。
1.2贷款对象诚信缺失
对农信社的贷款风险管理换句话说即是信用风险管理。在农信社发放贷款之前会对贷款对象的信用进行评估审查,因其双方存在不对称的信息,现有的征信评估系统不健全不完善,作为债权人的农信社难以真正了解作为债务人的小微企业及农民的真正信用状况。另外,农民信用意识淡薄,违约成本低,不良信用记录不会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明显的影响,导致还款意愿较差。甚至有部分贷款人认为农信社作为国家金融机构,贷款是使用国家的钱便没有必要偿还,又缺乏实施有效的法律规范从而产生大量坏账。
1.3政府扶植不到位、干预性强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为了国家整体利益要求农信社以三农为主要服务目标,为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承担政策性金融的部分职责。然而,政府在财政、税收、剥离不良资产中并没有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除此之外还额外增加地方摊派费用和其他附加款项,使农信社的经营成本增加、负担沉重。农信社不仅需要满足中央政府的政策,也要配合地方政府的管辖和经济政策,地方政府管理目标与农信社的经营目标并不相同,地方政府以业绩为主,要求农信社给企业减免债务,且地方政府的借款因其负责人更换、财政困难等不能及时归还本息。
1.4信贷人员管理不规范
我国农信社现有工作人员尤其信贷员工素质普遍较低,人力资源管理也不够规范。作为金融机构的信贷人员,应该具有系统的企业财务、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和诚实负责的品格态度。在农信社,贷款运作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完善,信贷员工的文化素质偏低直接影响了农信社的贷款质量。当前我国农信社信贷工作人员数量较少、素质较低,不能对贷款的风险进行正确的决策,用人情替代制度来进行违规发放贷款,缺乏系统的理论业务知识,凭主观意识和经验去判断贷款人信用,在发放贷款时有较大的随意性,只能寄希望于贷款人的还款承诺。
2.农信社产生不良贷款的原因
2.1农村金融环境的特殊性
我国农村经济内在的特殊性加大了农信社的贷款风险,农村经济以农林牧副渔等五类农业经济为主,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农业的经济效益较低从而使贷款收益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长、投入大产出少、风险较高。小微企业和乡镇企业的生产规模不大、以简单的生产加工为主要经营方向、没有技术含量,也带来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更不能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农村金融发展产生信息逆向不对称,使农民和农村承担了更多的费用。农村追风现象也较为明显,借款人容易受到其他不良借款人的影响,盲目效仿。同时因为农信社地处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的农村,按乡镇独立设置,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农村金融环境造成的农信社的贷款风险较高。
2.2农信社不良贷款的特殊性
农村居民在农村金融业务的需求量和需求种类上明显低于城市居民,农村金融改革深化不彻底,农民金融需求较为传统。由于政策性、制度、经营管理上的原因,我国一部分地区的农信社的历史包袱沉重,农信社主要承担政府保值补贴方面的政策资金发放职能,实行轻收款重贷款的政策,单独核算,使农信社承担了一定的贷款亏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质量不对等引发农信社的信用风险。当前我国农信社的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超过全部贷款的80%,抵押贷款比例较小。这是由于借款大多是通过保证人的个人信用进行担保的,假如借款人出现还款不及时等风险,保证人能够替代还款人偿还借款,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这种情况是要低于抵押贷款的,从根本上来看这是一种无法推行票据贴现和抵押贷款时而采取的一个折衷方法,所以不易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农信社曾为支持农村当地的经济发展推行的多户联保等额贷款的方式,各成员之间互为借款人和担保人,因担保能力有限,多以形成了“一户违约,集体违约”的情况。
2.3农信社信用风险的特殊性
农民的信用观念差、有效担保不足使其贷款风险较大。农户在主观意向上想偿还贷款,而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及时还款使得农民的信用等级评估较低,其根本原因是农民资金不足、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无法保证农民的养老、医疗、教育等,发放农民贷款使农信社变相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农民普遍有价值的财产是土地,而我国政策规定农民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所有权,抵押贷款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有效担保品。在我国当前农村金融发展中,市场没有有效地进行引导定位,因为政府干预性强,为经济业绩将贷款用于如房屋改造等不符合农民贷款期望的方向,更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使农信社的资产质量更加下降。
3.完善我国农信社不良贷款风险管理的措施
3.1加强农信社贷款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农信社的改革和创新,央行对农信社的不良贷款进行票据转换的全面冲销,因其执行力度的缺乏,不良贷款额依旧居高不下,相关资料表明截止到2017年底我国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数量超过4000亿,即贷款总量的10%。从宏观和微观角度进行分析,农信社的可持续的良好发展应与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发展相关联,整合农村闲置资金,引导农村资金的具体流向,为农业生产者们提供有针对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同时对农村产业框架模式进行变革和调整,为乡镇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支撑,严格执行农业信贷政策,加速实现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3.2合理规划农信社不良贷款风险管理
为确保我国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应确保信贷资产的合理性和健康性,使信贷资产能够提高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我国应大力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信社的深化改革力度,由国家财政部门补贴、税收利息及法律追回等措施一次性甩掉历史包袱。加强农民的信用意识和及时还款观念,也加强农信社的支农意识,创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的农村信用环境。农信社也要健全贷款抵押担保制度,拓宽担保品范围和方式,支持三农的同时降低放款风险。建立系统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农信社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转变信贷员重放轻收的思想,提高员工清收贷款的积极性。加快建设专业化的信贷员工队伍,对信贷员加强金融业务培训和道德思想教育,增强信贷人员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
4.结论
要使金融支农资金发挥最大化作用,农信社必须要加强不良贷款风险管理建设,提高其资产的质量,才能长远发展,更好地支持农村金融社会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的现状,在农信社不良贷款相关知识基础上进行不良贷款产生原因的分析,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我国农信社不良贷款风险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