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低碳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
低碳经济是一种高层次的创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政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管理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还属于高碳经济模式,也就是以高消耗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虽然在短期内会使国家经济上到一个新的台阶,但是随之而来的麻烦也是不可阻挡的。随着能源短缺与环境污染的愈演愈烈,这种高能耗的发展方式也将没有了存在的位置。向低碳经济转型是现今政府必须狠抓的的项目,且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有着无可推卸的责任。与此同时,政府职能转变也迫在眉睫,只有这样,从而真正实现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型。
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迈向清洁能源,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耗的大国。高碳资源排名世界前列,我国的这些资源多为不可再生资源,面临着能源枯竭的压力,且污染性强,在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粗放型发展的老路,而要走以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新道路。
低碳经济的基本内涵及发展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无人能、低排放为基础,以应对碳基能源对候变暖的影响,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它主要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传统高碳产业改造、新型清洁能源开发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高碳能源的消耗,降低经济发展对生态系统碳循环的影响,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文员会2009年发布的《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途径研究》把低碳经济界定为一个新的经济、技术和社会体系,与传统经济体系相比在生产和消费中能够节省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还能保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势头。从目前看来,低碳经济几乎涵盖了所有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低碳经济包括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低碳技术和消费模式四个核心要素。
二、中国发展低碳经济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政府管理重视行政手段而忽视市场手段
目前,我国政府的职能正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然而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还有很多职能不到位或者干涉过多的行为。目前,综合来看,我国政府在发展低碳经济中还是属是强政府、弱社会组织。可以说,强政府在一个产业发展的开始阶段,通过政府的强有力行政手段在推动低碳经济的投资、发展方面作用是很明显的。但是,由于低碳经济涉及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单靠政府努力是无法实现的,要改变过去的那种依靠行政手段,政府包大全的形式,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各种有力因素和资源,调动社会的资金技术向低碳经济领域倾斜。事实也证明,依赖于整个社会人民的共同认识与参与,目前我国的低碳产业成为一个朝阳产业,发展来势较好。因此,对我国已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的法律法规,还是以行政命令方式推行,没有实在的意义。要改变过去的行政为主的方式,把发展低碳经济交给市场,进一步加强经济激励措施,由市场来推动产业发展。
(二)法律规范和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较短,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种法律的天然缺失造成了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并不够完善,普法力度也十分的薄弱,没有办法做到有法皆知、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效果。这种法律的不到位,对市场经济这样的法制经济来说,有很大的阻碍,自然对低碳经济这样的新经济形式也有很大的伤害。因此,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仍然还需要加强法制保障机制建设,尽快的制定《低碳经济法》,以一部专业的法律来是支持企业走低碳经济道路无疑是一个强大的支持,对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将起到很大作用。另外,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精神以及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规划,建立一套针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迫在眉睫,这种机制的保障将大大解决阻碍了低碳经济的发展阻碍。
(三)政府低碳发展意识薄弱
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人们生活水平上面有了显著的提高,在形形色色的广告和西方国家文化生活模式的影响下,很多人形成了奢侈浪费的消费观。没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低碳经济的发展会举步维艰。目前,我国的政府和公民实事求是的说,低碳环保的理念虽然存在,但还不是很普遍。有一步有一部分人有观念但是落实到行为上就大打折扣。特别在近几年,普通公众对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上有所关注,但是绝大部分普通民众还没有意识到这点。所以说,要发展低碳经济,就要增强全民和政府各级部门的低碳环保意识,让发展低碳经济成为社会全体公民共同的义务和责任。
三、低碳经济中政府职能转变的策略
(一)综合使用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
低碳经济需要政府在政策引导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辅以法律强制手段等统筹推进。如果没有政府明确和稳定的政策框架引导和支持,低碳经济就会失去发展的方向,缺乏资金的投入和低碳技术发展,最终丧失发展动力;如果没有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商业激励,企业和投资商就不愿意运用最新的低碳技术,增加企业为低碳经济付出的暂时性成本。因此,将政府引导与市场激励相结合,实现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协调和平衡,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公众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上下联动,才能全方位推进整个社会经济向低碳转型。
(二)完善法律法规和法律体制
在我看来我国经济要向低碳经济转型,就必须要在政府这方面做出规划,应该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其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应该积极推动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使各项行为都有法可依;另外,我们应该要建立涉及损害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激励和惩罚机制,等等。这样可实现对低碳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督,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公平性、持续性。
(三)建立绿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强化政府责任追究制
实施低碳经济需要以新的清洁能源替代原来最廉价的能源,短期内会制约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这是减碳付出的首要代价。作为地方政府可能因此缺乏发展低碳经济的内在动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转变地方经济增长方式,需要改变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绿色政绩考核制度,将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低碳指标的实现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确保政府在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中严控新上高碳项目、加大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力度,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同时,在建立落实低碳产业政策的具体措施、工作规范基础上,分解责任和目标,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履行职责,导致地方碳排放超标的单位领导,进行严厉问责,提高政府对各项低碳经济政策的执行力度,发挥好政府的监管职能。
加强政府低碳发展意识
低碳经济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主题,不断推进制度的创新,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和相关法律制度,是推动我国低碳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和驱动力。在我国人们眼中,低碳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就是引导人们反思不良的生活习惯,选择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然而,在对气候变化、珍惜地球资源的问题上,人们往往把目光集中在减少工业二氧化碳排放上,而忽视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排放。中国能源总量在不断的减少,结构调整不合理,基本需求也尚未得到有效满足,但是能源的浪费是非常惊人的,奢侈消费也相当的突出。因此,阻止奢侈消费,减少浪费,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的战略选择道路。
总 结
低碳经济是一次新的技术变革和产业革新,它将带来新一轮的全球竞争,只有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才能避免在这场竞争中错失良机,增强经济竞争力。必须看到,全球金融危机为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契机。等待和观望只会让我们付出更大的发展成本,承担更大的发展风险。只有行动起来,实施“绿色新政”,进行政府管理的适应性变革,提高政府能力,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享有发展带来的幸福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