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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题目: |
论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_答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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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会员: |
panmeimei |
| 提交日期: |
2023-11-20 22:09:13 |
| 文档分类: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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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论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
答辩问题 问题1、什么叫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成因和危害有哪些 答:家庭暴力犯罪的含义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成因: 1.封建思想根深蒂固 2.性别歧视 3.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 4.法律法规不健全 5.缺乏社会救助机构。 危害: 1.家庭暴力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家庭暴力不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 3.家庭暴力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问题2、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救济中存在的问题,该如何补救
答: 问题: 很多人认为两口子之间吵闹打架是家务事,不需要别人插手、干预。邻居们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便出面,即使受害者反映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甚至诉至法院,很大一部分人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 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两口子没有盆不磕碗不响的,忍忍就过去了”。 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姑息纵容,致使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无法及时得到保护。再者,我国缺乏国外有效的家庭暴力救济机构,没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专门机构,很多家庭暴力受害人受到伤害后,诉求无门。 对策: 应借鉴浙江省出台的反家庭暴力实施条例,设立反家暴热线电话,为受害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政府财政拨款建立家庭暴力的救助站,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食宿和心理疏导等。其次,司法机关和妇女维权组织在接到受害人投诉后,应及时调查了解,对受害者的伤情进行鉴定,为日后起诉暴力行为人提供证据支持;同时也能对加害人起到威慑和教育作用,抑制并消除暴力行为的蔓延。再次,村委会和居委会作为最基层的自助组织,要关心辖区内每一个家庭成员,设置专门机构处理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最后,应创建心理治疗机构,对家庭暴力的暴力行为人和受害人都从心理层面上积极疏导,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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