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营业税与增值税简介………………………………………………………………….3
建筑业的特点…………………………………………………………………………….3
营改增对建筑的影响…………………………………………………………………..3
3.1 营改增对建筑业预决算的影响………………………………………………………3
3.2 营改增对建筑业收入、利润及税负的影响………………………………………4
3.3 营改增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影响……………………………………………………5
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收筹划策略……………………………………………………6
4.1 做好营改增后的纳税衔接工作……………………………………………………….6
4.2 做好上下游合作企业的资质梳理工作…………………………………………….6
4.3 谨慎选择供应商、做好成本控制工作……………………………………………..6
4.4 加强信息管理、做好培训工作……………………………………………………….6
内 容 摘 要
自2016年5月起,建筑业纳入国家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范围中。此次税制改革工作,对建筑行业来讲,在涉税问题上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不仅仅是由一种税转变成另一种税,而无论是从税负与净利润上的增减变化,供应商的重新选择,还是会计核算、税务风险管控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有着显著的影响,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困难。
如何让建筑企业在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中尽快适应和转变,成为了建筑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现结合在建筑企业的实践情况,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的影响,做如下简述:
“营改增”对建筑工程业的纳税筹划影响
营业税与增值税简介
(一)营业税原是主要流转税种之一,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不论是否盈利,企业均需要按实际营业额来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是建筑业主要税收负担,计税特点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税额已经包含在税值里面,直接随材料和设备进入成本,进项税额全部由建筑企业负担,还有一部分征收增值税的产品作为建筑业的中间投入品参与了生产,导致了建筑业税负中有其他行业转嫁过来的税负,故而,很大程度上,建筑业的营业税中存在着重复征税问题。
(二)增值税是对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在购入货物时可以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在流转环节环环征税,环环扣税,既对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征税,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同时构成了进销双方层层相扣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建立了彼此制约的机制。
我国的税制一直在进行改革和完善,对于全面营改增,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营改增后要做到环环抵扣,还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落实。
建筑业的特点
(一)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与许多行业都具有产业关联性,例如钢材、水泥、木材、机械设备等行业,均在建筑业生产经营中占有重要作用。因此,建筑业也为相关行业以及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二)建筑行业施工项目建设复杂,能源耗费大,涉及的材料及设备繁多,在市场各方主体不成熟,不规范的情况下,在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票方面往往不理想。
(三)建筑业资金投入大,区域流动性强,项目周期长,工程款支付进度慢,往往需要垫付大量的材料款,人工费、税金等。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建筑业预决算的影响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在确定建筑工程项目的预决算造价中,主要是依照建筑项目、计价原则、程序取费等相关规定来计算。当营改增后,建筑工程造价应该包括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但是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对项目工程进行预算是没有办法准确地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这就导致很多工程的应纳税额与当前的工程预算定额中的税费取费规则有差异,从而会影响到工程预算的总造价。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收入、利润及税负的影响
增值税与营业税最大的不同在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课税对象为增值部分,举例:假设A市某项目为一万元,甲方为委托方,乙方为施工方,该合同无分包,无转包,乙方也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在当期收入所包括的材料费等含税价三千至六千计算,最大抵扣额打算下,最大化六千元税票均可抵扣,排除材料费和其他税种及抵扣影响,那么:
营改增前的应纳税额=10000*3%=300元。
增值税后,假设购材料进项税率为17%:施工企业销项税额=10000/1.11*0.11=991元。
施工企业进项税额=[6000/(1+17)]*17%=872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991-872=119元。
就上述来看,税负是降低了,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乐观的,但是从税改后的实际情况来看,结果并不如大部分人所期待的一样。举个列子:山东金源建筑公司2015年计征营业税的经营收入为4550万元,按3%税率计征营业税=4550*3%=136.5万元,附加税16.38万;营改增后,2017年等额的营业收入下,销项4550万/1.11*0.11=450.9万-进项1355/1.17*0.17=196.9万=应纳税额254万,加上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两费30.48万元,比营改增之前合计增涨了131.6万元。原因在于,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直接取决于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但如下情况中,又刚好导致取得进项发票不理想:
1.实际生产中,建筑企业承建的大多工程项目地处偏僻区域,用于施工的很多二三类材料和零星辅助性材料和油料不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原因是资源有限,如砂石料、砖瓦灰、钢筋、沙木等一般都是就地采购,多为个体户自行开采加工,供应商一般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要求,有的甚至没有发票只能开收据。零星采购的辅助材料供应商也大部分是个人或小型私营企业,此类供应商也满足不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不具备开专票的资格,所以也就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这样一来,造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较少,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也就比较小,这无疑是增大了企业的实际税负,造成企业利润减少。
2.对于建筑企业,人工费占工程总造价的30%左右,而劳务用工主要来源一些建筑劳务公司或一些零散的农民工,其中农民工是无法从其手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而作为建筑劳务公司,为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劳务,取得劳务收入按10%(18年5月1日前为11%)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却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与原3%的的营业税相比,增加了7%的税点,从而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
3.无论在哪个时点上实施营改增,建筑企业都会存在一批老项目,这些老项目可分为已竣工结算、已竣工未结算、未竣工未结算的情形。营改增后,新项目可以通过增加工程预算方式化解矛盾,但老项目会存在抵扣问题。一是建筑企业的存量资产、周转材料和临时设施等,其净值或摊于价值在营改增后转化为施
工产值,产生了销项税,但此时进项税却无法抵扣,造成销项税和进项税不匹配。而原老项目对应签订的采购合同,也是不含增值税的,由于建筑施工期较长,项目尚未完工,中途营改增后,所采购材料时,需要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票,而有的购货方往往要求按签订的合同执行不开票,如果实在要开票,就需要购货方支付比实际税率16%还要高的税金(含销货方缴纳的附加税及其他开票需要的费用)才开票,这其中的税差就造成企业的成本增加。
4.甲供材:由于建筑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不同,部分工程项目合同存在甲供材和甲控材的约定,甲供材和甲控材包括在工程计价中,由甲方负责招标采购,施工单位负责验收试用,甲方与施工单价据实结算,在工程计价中将甲供、甲控材料款扣除。如果工程项目的材料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建筑企业可以获得的进项税额发票就比较大;而某些工程项目采取甲供材、甲控材料的方式在合同内约定,那么供应商的发票是开给甲方而不是施工单位,使得建筑企业能获得的进项发票大幅度减少,明显增加了建筑业的税负。
5.工程项目中的其它间接成本、费用(如水电气、房屋租赁和期间费用等)基本上都是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虽然这部分费用所占的比重不大,但也是挤占了利润空间的。
(三)营改增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与以往实施建造合同营业税会计核算差别比较大。以前营业税是含税收入,建筑业在营业税税制下的税金会计核算就只是在营业税计提和缴纳时才进行。而营改增后的步骤就相对繁琐得多了,在生产经营的大部分环节都与增值税相关,业务工作量和难度增大,涉及的发票凭证较多,要求报销手续也繁杂细致了,所以对于财务人员的要求也就相应的提高了。不仅是对财务人员,甚至对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工作也提高了标准。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取得进项、销项发票时间上的不匹配也给建筑业会计处理带来难度。部分工程项目处于已竣工尚未结算阶段,业主未拨付工程款,工程结算发票尚未开具,而工程项目购入的材料已经进入成本,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却无法抵扣;而有的情况则是,取得了销项,却没有进项可以抵扣的问题,这些都是建筑业会计面临的,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收筹划策略
(一)做好营改增后的纳税衔接工作
企业应该派专人来负责税收筹划工作,充分掌握新项目政策及老项目政策,
从签订的新老施工合同,以及材料采购合同方面着手,做好整理和衔接。对于报税交税抵扣方面,应积极参与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平稳过渡。
(二)做好上下游合作企业的资质梳理工作
企业应该加强对二三类材料和零星材料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首先对现有供应商是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进行梳理,综合分析后,重新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三)谨慎选择供应商、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在购买原材料时,应该尽量以能获得增值税专票为准则,去选择供应商,增加可抵扣的税金,降低自身税负。同时,企业应该对发票进项严格的管理,无论交易金额的大小,都应该向对方取得相应的发票。不得不选择小型供应商时,应敦促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成本及进项税额的流失。实在不能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该从价格上打折,将税款的部分折扣掉。
(四)加强信息管理、做好培训工作
面对营改增,企业的财务人员、成本及预算部门都需要提升业务能力,尽可能的利用可以利用的信息和资源,使企业投标金额,采购的材料等成本都合理化。企业应该有组织的、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培训,加深他们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
参 考 文 献
[1]赵晨晨.“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开题报告[D].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6.
[2]邱亮.谈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共4篇)[J].学术杂志,2016.
[3]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论文[J/OL].网上期刊,2018.
[4]周冀陇.营改增对建筑工程业纳税筹划的影响[J].特区经济,2017.
[5]营改增后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分析[J].土木工程,2017.
[6]“营改增”对我国建筑业的影响及其纳税筹划研究[J/OL].网上期刊,2017
[7]“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及其纳税筹划思路[J].期刊/会议论文,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