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论诚实信用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
答辩问题
问题1、如何理解诚信是保险企业的品牌和社会资本?
答:市场经济是讲究赢利的经济,一切经济活动都要进行成本效益的比较分析,以赢利为目标展开,而在健全的市场经济活动中,诚信与赢利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保险企业也不例外,投资人通常危房选择信守承诺的保险公司,诚信将会使保险企业记得较高的客户忠诚度,获得更多的额外收益,创造更多的价值。纵观国际国内保险市场,执牛耳者的保险公司都诚实守信的保险公司,因此,诚信是保险企业的品牌和社会资本。
2、在保险承保与理赔保工作中,如何有效地体现诚信原则?试举例说明。
答:保险承保是保险合同订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起点,是整个保险业务流程的入口。可以说,承保诚信是保险诚信的重要基础。承保最大诚信集中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方面,从保险人看,要充分获取和披露信息,严格实施科学的风险评估,有效甄别投保人,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从被保险人的实际风险状况、行为特征和偏好出发,安排适宜的保险合同。第二个方面,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角度看,在承保过程中要充分保证他们的保险知情权,尊重他们的选择权,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
2006年9月,一小水电站要求向我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为了在承保工作中体现诚信原则,我们驱车几十里到这个水电站实地进行验险。了解该电站的设施、施工和工程试运行以及验收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向投保人宣传和解释企财险条款,特别是免费条款。投保人听了我们的宣传,认真领会了条款,最终还是选择了向我司投保。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或保险合同期满时,保险人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进行调查核定的基础上实施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行为。保险人的最大诚信原则,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承诺的履行上,即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理赔上。理赔是保险服务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不但要遵循诚信原则,更要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2006年10月,我司承保的一辆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地,因避让一突然横穿公路的行人将路边行走的另一行人撞伤。被保险人通过95518专线服务电话向我司报案后,我司迅即派员到现场查勘,并到医院对伤者进行调查,协助车方处理善后工作,当伤员治愈后,经交警调解,我司按规定三日内就将赔款送到了被保险人手中,认真履行了承保时的承诺,得到客户好评。
3、如何理解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根本原则?
答: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法律价值取向在于通过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告知及保险人的弃权和失权,来调整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关系地位和地位优劣状况。保险公司的经营之所以必然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其原因首先是由于保险待业的特殊性。保险经营和一般商业经营的主要不同之处,是当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并不以有形的产品作为交换,而只是对投保人作出风险保障或保险金给付的承诺。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展业、承保和理赔过程中,必须重合同、守信用,切实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其次是由于保险经营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保险经营从保险产品设计到承保理赔和资金运用等各个环节,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保险标的风险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保险活动双方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状态,这就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要本着诚信的态度,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为什么说诚信是保险企业之魂?
答:诚信是市场秩序的支柱,是市场繁荣的基石。保险本身的无形性、信息不对称性、契约性等各方面促成了保险诚信不可缺失的局面。破坏了信用关系,不讲信用,就会动摇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带来保险市场秩序的混乱,保险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当前,部分保险企业诚信缺失,造成保险消费者利益受到两个方面的侵害:一方面,销售时的虚伪宣传,欺诈误导,不严格按照规定优惠调节因子收取保费,这是对保险消费者最直接、最明显的侵害,往往形成很多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保险理赔拖拉,保险消费者得不到及时赔付,为了索赔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完全背离了保险业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这样做的恶果,就会使公众对保险待业失去信任,导致现实的和潜在的保险需求减少,使保险行业失去稳定,健康,长期发展的基础,最终使保险业偿付能力不足,发生系统性风险,危及保险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因此,诚信是保险企业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