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内容摘要…………………………………………………………………………2
二、防卫及特殊防卫权成立条件的探究……………………………………………3
三、防卫过当与特殊防卫之间的关系………………………………………………5
四、特殊防卫权适用的主体考虑……………………………………………………7
五、特殊防卫权的立法意义…………………………………………………………8
六、参考文献…………………………………………………………………………11
内 容 摘 要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