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义务教育权的法律救济
摘 要
受教育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积极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
以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基本权利。同时,它也是国际人权法和大多数国
家宪法予以明确的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受教育平
等权”、“公正评价权”是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
教育法律体系,但目前对农村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却存在法律规定不明,且
缺乏可操作性;教育行政部门执法不力,缺乏完善的教育监督体系;受教育权救
济途径不畅等问题。法律保护的乏力,归根结底是由于缺乏宪法精神的指引,受
教育权这项宪法基本权利函需宪法保护。可以说,农村儿童受教育权的宪法保护
是保障受教育平等权的必然要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强化国家义务
的现实需要。为此,应以宪法上的受教育权为原则来完善保护农村儿童受教育权
的立法,规范教育执法,并有必要在中国建立司法化的违宪审查制度,当然,这
不可能一蹦而就。现阶段,可通过依宪解释实现农村儿童受教育权在普通诉讼中
的宪法保护。
关键词:受教育权 ,基本权利,农村儿童,流动儿童,宪法保护
目录
论义务教育权的法律救济1
引 言2
(一)研究意义2
(二)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与研究思路3
一、农村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现状4
(一)我国农村儿童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的成绩4
(二)我国农村儿童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的问题5
二、农村儿童受教育权宪法保护的必要性5
(一)保障农村儿童受教育平等权的必然要求6
四、农村儿童受教育权宪法保护的实现8
致 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