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现状………………………………………………( 3 )
(一)、法律制度建设。
(二)、组织机构建设。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现状分析………………………………………………( 4 )
(一)、制度性问题造成养老资金缺口。
(二)、社会老龄化问题加重养老保险基金负担。
(三)、需要依靠投资扩充养老保险基金。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困难。
三、我国养老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5 )
(一)、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二)、职能分工不科学,缺乏监督制衡。
(三)、养老基金被挤占、挪用问题严重。
(四)、养老基金投资出现亏损,无法有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构建多层次制衡式基金管理模式的探讨……………………………………( 6 )
(一)、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一宏观层监管
(二)、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相关部门的专门监督—中观层监管
1、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
2、相关部门的专门监督。
3、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
(三)、运营机构的内部监管-微观层监管
1、基金会的监管职能。
2、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职能。
3、基金托管人的监管职能。
五、结束语…………………………………………………………………………( 9 )
六、参考文献……………………………………………………………………( 10 )
内 容 摘 要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养命钱”具有重要性与特殊性,政府是基金监管的主体,但受自身局限性影响,政府监管有必要保持适度性,必须引入其他的监管主体才能有效实现监管目标。我国现行的养老基金监管体制必须进行改革,构建多层次制衡式基金监管模式将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政府监管;适度性;多层制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