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影响2
(一)、对金融企业的影响2
(二)、对金融市场的影响3
(三)、对其他行业的影响4
二、“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5
(一)、“营改增”对银行的影响5
1.营改增对银行的…………………………………………………………………….5 2.商业银行“营改增”后的问题………………………………………….....................5
3.商业银行应对“营改增”的措施…………………………………………………….5
(二)营改增对证券业的挑战及措施5
1.营改增对证券业的税务挑战………………………………………………………….5
2.证券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6
(三)“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 8
(四)在营改增环境下对保险业的建议…………………………………………………… 8
内 容 摘 要
国务院关于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工作部署,金融保险业将从2014年开始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根据《试点方案》中金融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制度安排金融服务于经济,“营改增”对经济产生影响,也势必将对金融产生影响。以往增值税征税范围主要局限于制造业,这造成增值税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之间商品和劳务交易往来的双重征税、重复征税问题比较突出。为改变这一状况,避免重复征税,发挥增值税中性、税负公平等优点。由于增值税实际上是基于差额征税(销项减进项),而营业税是基于全额征税(仅销项),所以单纯将新税率和老税率直接比较是没有意义的。最新公布的营改增法规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一是对金融服务和保险的影响:由于我国曾在很长时间内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5%的营业税,加之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垄断程度较高,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可能会比较容易。不仅如此新法规将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如果中国实现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无疑会促使其他国家采取相同的措施。二是对银行业的影响: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也是支持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渠道,因此银行业在“营改增”后的税赋变化情况,不仅直接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规模,同时也将决定“营改增”能否在我国金融业中顺利开展。三是对证券业的影响:增值税制度下证券公司原先可以直接在计算营业税额时扣除的监管费、经手费、开户费、转托管费等,都只能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进项税的形式进行扣除。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规定,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收增值税,因此,证券公司同业资金往来利息收入不用缴纳增值税,充分体现了“营改增”税赋“只减不增”的原则要求。
关键词:营改增 银行业 证券业 金融服务与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