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一)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基本关系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动因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协调的趋势
(一)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弊端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协调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三)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协调的可行性
三、会计制度与税法协调的设想
(一)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协调的现状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协调的设想
(三)会计制度与税法协调的设想举例
内 容 摘 要
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方面的规章制度,其规定具有适应性灵活性和信息真实性。制定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税法是税收政策的外在形式,是一个国家的执政党或集团的政策主张和实现方式。它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规范。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主要通过税法来体现的。税法的目的主要是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会计制度在不断的发展、完善,税收法规也在不断的变化当中。由于会计与税法目的不同、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有差别,为有利于规范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会计制度与税法的适度分离具有必然性;同时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也越来越突出。
日益扩大的差异,一方面,使会计人员经常会遇到繁琐的纳税调整问题,增加了纳税人进行财务核算的成本;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政府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的难度。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不违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前提下,对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进行协调。
会计与税法之间存在着紧密地联系。一方面,税法要利用会计所提供的真实信息作为对企业征税的依据,同时会计制度的制定又要受税法的影响;另一方面,会计制度和税法服务对象是有差异的,会计直接服务于社会公众,税法直接服务于国家,但是从本质上看,他们服务的对象是一致的,都是服务于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的国家。
作为两个相互独立而又互动影响的经济体系,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存在相互协调的可能性。而且,理论证明他们之间在适度分离的基础上的协调将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本文结合会计和税法的相关理论,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基本关系出发,以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和税法为依据,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成因,提出二者协调的设想,以期为实际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协调依据。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差异;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