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信息的自愿披露与强制性披露研究
内 容 摘 要
对于许多产品,市场力量足以引导其生产接近最佳数量,而无需过多管理。市场力
量可以充分控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保护投资者,并且使管理人才市场和证
券市场得以更好地运行。然而,信息是一种复杂、重要的商品,虽然有许多以市场为基
础的激励公司生产信息的办法,但单靠市场力量无法实现信息生产的最佳数量。原因包
括外部性、搭便车以及信息不对称等。由于信息不对称,外部投资者既无法观察到公司
的真实业绩,亦无法观察到管理层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在原因。即使在有效的资本市场,
在企业预期未来业绩方面,管理者依然持有好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这些市场失灵问题
支持了对财务披露进行管理的特点。通过管制来保护投资者直接导致了会计准则制定机
构的产生,以制定会计准则来实现其对会计的监督管理的作用。我们将准则制定者视为存在利益冲突的投资者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协调者。即管理层自愿披露的私有信息与公司强制披露的信息相关。我国的业绩预告呈现出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特点,公司的管理层在收到信息之后既可以立即披露又可以将披露延迟至未来的某个期间。在多期间的情境中,强制披露的盈余信息与公司价值正相关时,本文研究两方面问题:一、是会计信息披露对使用者的影响 二、如何完整妥善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的办法
[关键词]:自愿披露、强制披露、会计信息使用者
目 录
1.信息披露的体系2
1.1 信息披露法规体系2
1.2信息披露监管体系2
2.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及作用分析3
2.1 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3
2.2 对企业会计信息对使用者作用的一般分析3
3.关于对自愿披露的分析4
3.1 自愿披露的动机4
3.2 自愿披露的可靠性5
3.3 自愿披露的经济后果6
3.4 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现状的发展对策7
4. 关于对强制披露的分析7
4.1 强制性披露的内容7
4.2 强制披露可能出现的问题9
4.3 改善我国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现状的发展对策9
5.结论11
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