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会员中心
|
文档题目: |
加入WTO与中国税制改革 |
 |
上传会员: |
panmeimei |
提交日期: |
2023-10-11 11:29:54 |
文档分类: |
财政学 |
浏览次数: |
1 |
下载次数: |
0
次 |
|
|
下载地址: |
加入WTO与中国税制改革 (需要:5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下载提示: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不退出登录1小时内重复下载不扣积分。
|
文档介绍: |
以下为文档部分内容,全文可通过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获取。也可加管理员微信/QQ:17304545代下载。
|
文档字数: |
7525
|
内 容 摘 要 世贸组织的核心是《WTO协议》,是涵盖范围广泛的法律文本,涉及到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银行、电信、政府采购、工业标准、食品卫生规程、知识产权等诸多内容。从法律角度来看,加入WTO,即意味着参加者可以享有WTO规定的各项权利,也意味着参加者必须履行WTO规定的各项基本义务和严格遵守各自的“入世”承诺。其本质是契约,其目的是要约束各成员国政府将其贸易政策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帮助产品制造者、服务提供者和进口商进行商事活动。WTO协议规定了成员国之间从事贸易的一般原则和共同准则,不但对于规范贸易活动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影响甚至制约着我国加入WTO后现行税收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的形成主要源于70年代末期以来的历次税制改革。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国家对税收法制建设的日益重视,经过历次对税收法律体系的修订和完善,尤其是1994 年的税制改革,初步理顺了税收法律关系,构成了税收法律体系的雏形。但目前税收法律体系还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完整的税收法律体系还远远未建成,已有的税收法律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税收实践中立法滞后、执法不严、独立司法体系还远远未建立,造成我国税收法制建设仍然落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所以,加入WTO后,除了要根据规则对现行税法体系进行适应性的修订完善外,还应抓住我国更深地融入国际经贸体系的有利时机,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主动地改革现行税制,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