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问责制初探
[摘 要]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承担的政治、法律和道义责任。行政首长问责制就是看行政首长是否认真履行了行政责任。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就是要督促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更好地履行行政责任,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推进行政首长问责制的实施,就行政首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路进行论证,阐述一些自己的观点与见地。
[关键词] 责制 依法行政
一、推进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意义
行政首长问责制的建立和完善是民主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应该说,它的出现反映了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行政问责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契合点, 它是实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制度化举措,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1、有利于政府重视民意, 提高公共管理的质量。行政首长问责制要求官员特别是行政首长对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代价, 因而在履行职务时, 他们都要重视民意, 体察民情,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做出正确的决策与行动, 以实际政绩取得人民大众的信任与支持。这样,政府的责任心也得到空前加强,从而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2、有利于整肃吏治, 树立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多年以来, 我们政府中的一些领导干部只知享受人民赋予的权力, 而不知或不愿去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如果行政首长问责制推行, 那么行政首长们就必须正确运用自己的权力, 不能坐在职位上无所作为或者渎职。假如有这样的行为, 作为行政首长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说法或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使他们在行使其权力时有一种压力感, 责任心增强,进而影响行政辖区下公务员队伍增强自律自警意识和进取精神, 树立起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