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就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公安机关应该按照法律赋予的历史使命,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公安执法工作,主动融入大局,自觉投入到创建和谐社会中去,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四个能力”,切实打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构建和谐社会打牢基础等方面承担着重大职责。
----承担着维护政治大局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平稳,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
----承担着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职责。
----承担着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
----承担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失去社会秩序向良性方向发展的职责。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努力提高执法能力,认真履行公安职责,当务之急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建立各完善科学高效的公安执法工作动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大力发送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为发展大局服务。要坚持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正视和力改公安执法工作中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务必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安法制部门作为公安机关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推进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肩负着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重要责任。具体来说,就是如何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