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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司法中法意与民意的冲突与协调+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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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Mktv1520 |
提交日期: |
2022-02-14 17:44:14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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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中法意与民意的冲突与协调 (需要:10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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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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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2157 论司法中法意与民意的冲突与协调 引 言 法学巨匠罗纳德·德沃金曾言:任何国家部门都不比法院更为重要,也没有一个部门会像法院那样受到公民那么彻底的误解。[【美】德沃金:《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页。]法院是否比其它国家部门更为重要,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评价和判断,但其遭受公民误解却是再寻常不过。该种“误解”主要通过公民对若干“公共案件”的关注和评价予以体现,并利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予以扩大化,比如杭州“胡斌交通肇事案”、云南“李昌奎案”、湖北“邓玉娇案”及西安“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等均是典型例证。 透过上述案件,我们感受到现代司法所面临的巨大困境:面对民众对司法的巨大期待以及民意对司法的强烈渗透,一方面若严格贯彻法律形式主义,完全在封闭性的自治环境下,按照司法的自有逻辑作出裁判,而置民众对法律的诉求于不顾,必会因缺乏对现实社会的积极回应而得不到广泛认同;另一方面,若在裁判过程中忽略法律本身,过分关注民意和社会价值倾向等法外因素,又必会招来法官恣意、不够专业等诟病的声音。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语境下,如何处理好司法面临的法意与民意之间的困境,实现三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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