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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浅谈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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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6-04-12 18:56:22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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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问题 (需要:16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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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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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2239 浅谈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问题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在保险行业,人伤案件的数量和赔付金额都在逐年攀升,而被扶养人生活费作为人伤案件中继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之后第三大赔偿项目。在《新侵权法》实施之后,对“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的“计入”二字的理解不同。一种认为,计入就是简单相加,另一种认为计入是包含关系。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到底该不该赔,该怎么赔提出了新的问题。 [关键词]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新侵权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并明确该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侵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相较过去的侵权责任法,新法里删除了“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这一改变在保险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删除该赔偿项目对保险界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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