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会员中心
|
文档题目: |
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的认定 |
 |
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12-04 12:41:40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浏览次数: |
75 |
下载次数: |
0
次 |
|
|
下载地址: |
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的认定 (需要:25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下载提示: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不退出登录1小时内重复下载不扣积分。
|
文档介绍: |
以下为文档部分内容,全文可通过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获取。也可加管理员微信/QQ:17304545代下载。
|
文档字数: |
|
文档字数:7357 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的认定 [摘要]:物权法占有制度与侵占罪的认定具有密切的联系,侵占罪的规范判断必须考虑民法上的占有。不动产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对象,占有的体素、心素要件可以为侵占罪相应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提供参考。占有辅助人由于不能成立物权法上的占有,因此其行为不能构成侵占罪;行为人最初对于标的物是恶意占有的,也可以成立侵占罪。 [关键词]:占有 侵占罪 体素 心素 占有辅助 恶意占有 占有在物权法上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之一的占有权能;二是指作为一种主体对物进行控制的事实的占有,也就是我国《物权法》第5编专编规定的占有制度。刑法上的侵占罪与物权法上的占有制度具有密切的联系。在刑法上,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之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