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会员中心
|
文档题目: |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研究 |
 |
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3-03 10:11:42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浏览次数: |
18 |
下载次数: |
0
次 |
|
|
下载地址: |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研究 (需要:20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下载提示: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不退出登录1小时内重复下载不扣积分。
|
文档介绍: |
以下为文档部分内容,全文可通过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获取。也可加管理员微信/QQ:17304545代下载。
|
文档字数: |
|
文档字数:4130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研究 [摘 要]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是针对格式合同条款而规定的,为处于弱势地位的保险相对人,所提供的一种事后司法救济机制。该原则只能在保险合同文字条款存在“疑义”,且根据具有正常理解能力的、未经专业训练的合同阅读者在阅读该份合同时,对其模糊词语解释后仍诚实地判断其含义产生歧义的前提下才适用。鉴于立法规定过于宽泛、司法实践经常滥用,应修改我国《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 [关键词] 不利解释原则 格式条款 投保人保护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又称“疑义解释”原则、“反立约人”原则或“针对”原则,是指当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下简称“保险相对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理解存在争议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对争议条款做出最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这项原则渊源于罗马法‘有疑义应为表意者不利益之解释’的法谚,是‘疑义利益解释原则’ (the cotra proferentem rule)在保险合同解释中的具体体现。” 该原则在1537年英国的一个著名判例中首次得到确认,经过400多年的不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针对保险条款格式化及附和性所带来的弊端,对在交易能力上处于弱势的保险相对人所提供的一种事后司法救济机制,是保险合同解释的一个重要规则。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