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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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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3-03 09:45:57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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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需要:8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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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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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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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4924 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内容摘要: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中最富有争议的问题。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普遍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观证明责任指当事人有就自己主张举证的义务;客观举证责任指当法律事实真伪不明时,由法律指定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鉴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横跨民事实体法与诉讼法,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居核心地位,从立法角度来公平、正义的划分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就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证明责任 侵权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 主观举证责任 客观举证责任 正文: 一、证明责任概述 “证明责任”即举证责任,是指提出证据证实或者反驳所述事实的义务。其核心内容是:谁负有义务提出证据以及在何种情形下提出证据。司法裁判实际是一个以抽象的法律规范为大前提,以具体的事实作为小前提,然后得出其结论这种三段论式的操作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法院法律适用的具体过程。法律适用的前提首先是必须对符合法律构成要件的事实如加以认定。事实的认定又只能依靠证据,当事实不能认定时,势必存在谁承担败诉后果的问题,也就是最简单意义上的证明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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