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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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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2-27 13:40:32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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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需要:27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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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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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7462 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摘 要]: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指国家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又没有得到充分赔偿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补偿的制度。本文首先探讨了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制度发展史、理论依据和功能价值等问题,又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中国特色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具体设想。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 国家补偿 国家责任 引 论 震惊全国的“7.16”特大杀人案的凶手邱兴华已经伏法。围绕邱兴华死刑判决发生的争论也暂告平息。本文关注的不是这个案件的本身,而是从案件受害人的角度来对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进行探讨。杀死11人的邱兴华到死都没有给受害者的家属一分钱的赔偿,这将使的一些被害人因为得不到加害人的赔偿而身陷困境,曾如此案中失去丈夫的尹行巧所述:“我家唯一的顶梁柱倒了……绝望的不知怎么办”,“希望能通过政府的帮助,挽回我这个身弱无助女人对生活的信心。”像尹行巧这样受害者的呼声,在现今中国已经不在是个案,如马加爵杀人案(杀死4名大学同宿舍同学)、杨新海流窜杀人案(26起杀死67人)、宫润伯变态杀人案(杀死6名佳木斯儿童)、个体屠宰户石悦军杀人案(杀死12人伤5人)到邱兴华案(杀死11人)等等,研究可以发现几乎没有一个被害人获得过被告人的赔偿,并不是这些凶犯不愿意赔偿而是这些大案的凶犯几乎都没有可供赔偿的财产,就如邱兴华所言:“我愿意赔,但我没有钱”。由此可以推断,当今中国除了那些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受害人外,每年都有数以万记的被害人因为得不到加害人的赔偿而身陷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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