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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题目: |
论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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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2-27 13:08:34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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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制度 (需要:28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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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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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字数:8732 论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制度 [摘 要]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是保障生效裁判文书得以最终实现的关键环节。对于当事人来说仅取得裁判文书而缺乏兑现机制,则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终究仍无法解决。伴随着社会发展的现实性,一些被执行人在得知自己确定需要承担某种金钱给付或行为履行等义务时,往往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企图恶意规避法律,转移、隐匿财产,造成人民法院很难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即便发现财产因其不在被执行人名下而无法执行等情况,致使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无法得以实现,也是造成现今“执行难”的主要原因之一。面对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某些情况而无法执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可直接通过变更或追加程序,使案外人成为被执行人。从而扩大了被执行主体的范围,也就扩大了被执行的财产范围,同时也增大了权利人债权实现的可能性。本文结合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理论基础,分析现行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关于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特点及法定情形,着重探讨在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变更追加被执行人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在文章中强调了这种制度设立必要性的同时,也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任意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最后得出结论,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只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才能进行必要的变更追加。否则,会违背审判制度和执行制度的立法宗旨及目的,最终导致违法执行的严重后果。 [关键词]变更追加 执行程序 执行主体 既判力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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