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到会员中心
|
文档题目: |
邮政经营的法律渊源——契约 |
 |
上传会员: |
panmeizi |
提交日期: |
2014-02-25 12:41:21 |
文档分类: |
法律专业 |
浏览次数: |
9 |
下载次数: |
0
次 |
|
|
下载地址: |
邮政经营的法律渊源——契约 (需要:25 积分) 如何获取积分? |
下载提示: |
不支持迅雷等下载工具,请右键另存为下载,或用浏览器下载。不退出登录1小时内重复下载不扣积分。
|
文档介绍: |
以下为文档部分内容,全文可通过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获取。也可加管理员微信/QQ:17304545代下载。
|
文档字数: |
|
文档字数:5676 邮政经营的法律渊源——契约 经济环境正由计划迈向市场。就在这种环境下,《邮政法》明文规定邮政部门为“公用性企业”,邮政的性质由实质上的政府附属机构一变而成为一个独立的企业、行业。既然是企业,又置身于市场,当然就必须和众多别的企业一样,参与市场竞争,依照市场规范进行活动,而原来作为事业单位的某些“特权”,在市场中就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自然而然地被提到邮政企业的工作日程上来。 但是,市场的存在是以法律的健全为前提的。可是,有关“邮政企业”的法律规定,除了一部《邮政法》外,几乎是一片空白,企业界所依靠的,依然是传统的操作规程、规章,在纷繁复杂的市场面前,这些实际上并无足够法律效力的章程,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必须以别的普通法律来保障邮政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不致有失公正;而邮政经营本身的法律性质如何,则是邮政经营这种活动适应于何种法律、法规的前提,这是历史提出来的问题,也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
(本文由word文档网(www.wordocx.com)会员上传,如需要全文请注册成本站会员下载) |
|